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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职能是: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云南省司法厅和临沧市司法局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政策,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3、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4、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公证工作。5、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服务等工作。6、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7、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的计划财务和物资装备;负责统筹制定县司法局基本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规划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本部门招录和调入人员的审核及公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上报等人事工作。9、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全县涉及司法行政部门的信访工作。10、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我局下设7个内设处室、9个司法所和乡镇法律服务所,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1个。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为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股、宣传股、基层股、社区矫正股、法律援助中心、公律股,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1个。下设9个乡镇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法治宣传,推进全民守法。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走边关”普法宣传活动,继续打好“边境、民族”普法品牌,进一步深化探索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普法,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成四排山乡、贺派乡、大兴乡、芒洪乡永久性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开展好市级、县级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与耿马报社、耿马电视台的衔接,开设“以案释法”专栏。
2.强化人民调解,推进社会和谐。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继续扎实有效推进全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全县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大力推进专业化、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管理、消费、环保等领域拓展,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抓好已建329个“民情联系点”巩固提升工作的同时,新建50个“民情联系点”,使“民情联系点”建设成为耿马司法行政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边疆和谐稳定,法律扶贫方面的一大亮点。
3.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促进社会稳定。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信息化,成立县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加强和规范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必接必送”政策,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分别不少于8小时的规定,坚持每半年开展1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做到不脱管、漏管、虚管,切实减少重新犯罪。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年内实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率控制在0.5%以内、漏管率控制在0.5%以内、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安置帮教系统罪犯信息核查率不低于98%、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4.强化法律服务,推进法治惠民。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承诺书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律师违规惩戒、诚信评价和诚信档案制度,引导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做好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加强公证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公证质量,增强公证公信力。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完善“12348”、“一号通”法律援助热线服务,切实加大援务公开力度,紧扣难点热点民生工程,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和基层法律服务“四个一”工程建设巩固和提升工作。
5.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服务能力。要按照把司法所建成“洁净、绿色、规范、高效、安全”的“美丽司法所”的目标,巩固孟定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成果,争取将勐撒和勐永司法所纳入2019年标准化建设任务,实现司法所视觉识别、标识标牌、功能布局、管理流程“四统一”建设目标。继续加强和完善片区中心司法所试点工作,力争2019年孟定司法所争创全国先进司法所,勐撒、勐简司法所争创全省先进司法所。进一步加大县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跟踪协调,确保2019年12月前竣工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孟定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勐撒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积极整合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社区综治员等资源,为各族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6.压实工作责任,抓实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集中开展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活动,通过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管理等措施来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司法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深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深落细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结合“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挂钩关弄村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产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深入村组、深入挂钩农户家,切实解决困难和问题,帮助发展好增收致富产业,落实好脱贫致富各项政策,确保挂钩关弄村和挂钩75户建档立卡户如期稳定脱贫。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 44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06724.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06724.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806724.88元,其中:本年收入12806724.88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06724.88元(本级财力12806724.8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806724.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806724.88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8624.88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53.43元(2010301行政运行78953.46元)
2.公共安全支出9909213.61元(2040601 行政运行9411113.61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4981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8045.97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7023.4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3787.12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35.45元)
4.卫生健康支出530239.60元(其中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08593.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646元)
5.住房保障支出680272.27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680272.27元)
1.工资福利支出:10306396.77元,(其中:基本工资2238951.6元,津贴补贴3667788元,奖金132873.3元,绩效工资175629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133787.12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8593.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7834.88元,住房公积金680272.27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86578.71元(其中:办公费966380元,水费800元,电费3000元,邮电费6000元,差旅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71820元,工会经费113378.7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55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5649.4元(其中:退休费387023.4元,生活补助28626元);
4.项目支出498100元(生活补助10000元,资本性支出488100元(其中:大型修缮1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881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2019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308624.88元,比较2018年预算增加955479.16元,同比增长8.42%,变动原因:日常开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498100元,比较2018年预算增加498100元,同比增长100%,变动原因:新增预算项目。
(一)部门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9182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0元。
3.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182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预算安排488100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488100元。根据绩效目标来源和本部门工作特点设置了2019年绩效预算目标如下:一是建设大兴司法所信息化网络终端设备;二是建好贺派、勐撒、勐永、芒洪、四排山、勐简、孟定、耿马8个司法所的网络终端设备;三是待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竣工后,在业务用房内建设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设立报到登记室、宣告室、刑罚执行室、指挥控制室、心理矫正室、教育培训室、档案管理室、检察警联室、远程探视室等,进一步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为规范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监督,鼓励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律援助事业,调动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整体办案水平。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9年3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