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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基本职能:负责交通管理工作;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查纠交通违章、违法和处理交通事故、交通逃逸案件;打击涉车涉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负责实施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大队下设3个道路交警中队,2个城区交警中队,2个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所,2个内设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加大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排查上报交通隐患路段,整治道路黑点;在2018年基础上,争取政府支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交通监控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营房新建改建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2.5万元(本级财力89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94.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公共安全支出1326.2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13.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其他公安支出17.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安全监督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31.9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0.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大病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46.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9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741.7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57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8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46万元,住房公积金46.8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7.9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4.1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工会经费7.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86.5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4.31万元,生活补助682.26万元(交通协警工资及农村安全监督员工资)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对本年与上年同口径数据比对情况分析。)
2019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6.86万元(包含公务接待费4.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0.54万元,减少原因接待支出按10%减少。
(二)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492.5万元,比上年同期1419.25万元增加73.25万元,增幅5.16%。变动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自2018年7月1号起开始执行的全国政策性增资标准。
(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8年度持平。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64.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21.09万元,工会经费7.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33.3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355.0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有民警工资福利支出及协警工资支出,2019年该支出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5100111
附件:
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2019032204472978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