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3300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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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辖区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12.承担耿马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耿马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市政工程规划(包括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绿化、电力、电信等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批工作。
13.负责耿马县辖区内各项建设项目选址,承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景观、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含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
14.指导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审查各乡(镇)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城乡规划的实施。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行政单位。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耿马县住建局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建设股(耿马自治县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城乡规划建设稽查执法大队、应急指挥通信股、县城乡规划局(内设城乡规划管理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共设置7个事业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工程质量监督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规划设计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政路灯队、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园林绿化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危旧房改造办公室)。
以上机构设置为我部门目前实际情况,最终结果以机构改革后设置情况为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奋先”精神,发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切实加强干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建设一支讲政治、重本领、敢担当、强作风的高素质住建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政防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自律意识,层层传导压力。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彻底根除“庸、懒、散、慢”等机关顽疾。
2.科学规划实施城乡规划,突出龙头作用。一是遵循城乡建设与发展规律,建立完善职责明晰、运转顺畅、与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充实力量,县、乡、镇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强化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权限规划管理协调指导的工作力度。二是结合县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各类重点项目推进,加快耿马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县城总体规划纲要的省级审查工作。三是按照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要求,对乡村的空间形态、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进行提升完善,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庄规划,通过规划引领,优化村庄布局,集合项目资源,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3.着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重大项目为重点,始终把质量安全管理摆在首位,把“质量第一”的原则贯穿到所有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以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4.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县城勐相湿地公园、金色彼岸、甘东瀑布公园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耿马自治县县城旅游文化扶贫专线节点工程建设,全力推进乡镇“一水两污”PPP模式运作。同时谋划好2019年孟定孔雀湖湿地公园、滨河栈道二期、耿马县民族风情街、幸福耿马七彩田园、盛景首府、汉庭·水岸阳光、耿马壹号公馆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5.着力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借鉴临沧市城市管理标准化经验做法,推行城市标准化管理。力争成立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加大城市综合执法力度,加快建立数字化城管平台,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6.着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抓好城镇公共空间、公共设施绿化美化,开展创建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及绿化达标单位活动。积极探索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进一步优化环境,改善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为广大居民创造生态宜居的工作、生活环境。
7.继续做好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综治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平安法治耿马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耿马县住建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3,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根据部门申报情况,耿马县住建局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037000.00元,收入来源为部门非税收入征收。
2019年耿马县住建局部门财务总收入 3507277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07277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耿马县住建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5072775.00元,其中:本年收入35072775.00元,上年结转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072775.00元(本级财力35072775.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
2019年耿马县住建局部门预算总支出 35072775.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507277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8958.15元,项目支出22463816.85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元,自筹资金0.00元,结余结转资金安排0.00元,调入资金0.00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0元,新增债券0.00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本年度预算收入支出分别如下:2019年预算指标总额为35072775.00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7229.40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性(行政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8230.40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73.67元,主要用于全局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经费开支。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25268.80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性(行政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开支。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742.00元,主要用于全局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5674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919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减排专项支出368100.00元,主要用于全局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829175.64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性(行政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8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5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6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2501716.85元,主要用于全县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72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40938.24元,主要用于全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019年预算指标总额为35072775.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本年度预算收入支出分别如下:
1、基本支出12608958.15元。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8230.4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73.67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25268.8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742.00元,2120101行政运行7010403.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640938.24元,2120101行政运行558923.04元。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362956.11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7010403.00元,社会保障缴费1711614.87元,住房公积金640938.24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58923.04元(其中:办公经费480923.04元,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87079.00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2259849.6元,离退休费427229.40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362956.11元(其中:基本工资2344356.00元,津贴补贴2451216.00元,奖金80751.00元,绩效工资21340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8230.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5268.80元,工伤保险10682.30元,生育保险58752.67元,失业保险25938.70元,大病保险22742.00元,住房公积金640938.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8923.04元(其中:办公费70000.00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12000.00元,邮电费3500.00元,差旅费4400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工会经费106823.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34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87079.00元(其中:离退休费-退休费427229.40元,生活补助2259849.60元)。
项目支出22463816.85元,主要用于:2110302水体5674000.00元,2110401生态保护9190000.00元,2111103减排专项支出368100.00元,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800000.00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50000.00元,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60000.00元,2210103棚户区改造2501716.85元,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720000.00元。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0000.00元(其中:办公经费11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8890000.00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29816.85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5029816.85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二)172000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720000.00元),对企业补助1440000.00元(其中:其他对企业补助1440000.00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4234000.00元(其中:对企业资本性支出4234000.00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0000.00元(其中:办公费8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889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72000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720000.00元),资本性支出5029816.85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5029816.85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4234000.00元(其中:其他对企业补助4234000.00元),对企业补助1440000.00元(其中:其他对企业补助1440000.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耿马县住建局2019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目,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耿马县住建局2019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目,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故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耿马县住建局2019年预算未安排此事项,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耿马县住建局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故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度耿马县住建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总额预算96000.00元。较2018年预算96000.00元增减0.00元,降幅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0000.00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降幅0.00%,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6000.00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降幅0.00%,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我部门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2608958.15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9927453.92元增加2681504.23元,增幅27.01%。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18年7月1号起开始执行的全国政策性增资提标,造成增量。
2.截至2018年预算取数时点,全厅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
3.我部门人员变动造成人员减少,故一般公用经费较2018年调减。
2019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2463816.85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4230000.00元增加18233816.85元,增幅431.06%。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财政预算调整盘活存量资金项目支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24323.04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相对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本难度在去年864400元的基础上下降54.007696元,主要因为2019年财政严格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导致今年预算额度大幅度下降。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资金22463816.85元,其中:本级财力22463816.85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我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度耿马县住建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元。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耿马县住建局公务接待费预算36000.00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部门指导工作、县内市县各级各部门来我部门交流指导工作及报送材料、县外相关部门来我部门学习交流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我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已在本文第七条“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中阐述,此处不再说明。
附
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
住建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116001_2019032103164920190322105608758.xls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