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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作者:公安局交警大队   时间:2018-11-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5101000

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查纠交通违章、违法和处理交通事故、交通逃逸案件;打击涉车涉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负责实施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违法处理方面:共查处违法行为37614起(含违停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12434起)。其中,查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4380起、酒后驾驶776起、无证驾驶1398起、准驾不符270起、货车超载 147起、假证34起、超员132起、行政拘留69人。

(二)车驾业务方面:全年共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8489辆,车辆年检33989辆;受理摩托车类驾驶人初次申请业务5684人,小型汽车类科目一考试6760人、科目三考试4110人,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补换证业务12900本,外籍车辆业务(临牌185辆次、临驾190人次),上门服务(车管下乡)114次,受到了辖区群众的好评。

(三)交通事故受理方面: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982起,死亡26人,受伤532人,经济损失769093万元,与去年同期(交通事故1869起、死亡43人、受伤825人、经济损失2051500万元)相比分别下降47.46%、下降39.53%、下降35.64%、下降62.5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下降50%,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立案46起,查获危险驾驶罪24起,交通肇事罪22起;刑事拘留14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39人,移送案件42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名称: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其中行政单位1个。 大队内设科室共9个,分别是事故处理及预防中队、秩序中队、城区中队、孟定中队、勐永中队、勐撒中队、河外中队、耿马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分所、孟定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1,512,179.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0,370.07元,占总收入的66.54%;其他收入3,851,809.00元,占总收入的33.46%。与上年对比减少399.59万元,主要原因为交通协管员经费调整为预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974,680.26元。其中:基本支出6,940,071.26元,占总支出的57.96%;项目支出5,034,609.00元,占总支出的42.04%。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375.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0.89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交通协管员工资调整为预拨,劳务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增加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机关及下属各中队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40,071.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5.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协管员工资调整为预拨,劳务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机关及下属各中队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34,60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增加较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政法转移支付101万元,服装经费12.78万元,安全监督员工资4.5万元,支队补助业务经费127.18万元,指挥中心减少经费250万元,违停抓拍系统减少经费8万元,各项项目均按期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60,370.07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66.54%。与上年对比减少545.39万元,主要原因是协管员经费支出调整至预拨及部分项目支出完工,财政拨入经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22,87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83%。与上年对比减少499.14万元,主要原因是协管员经费支出调整至预拨及部分项目支出完工,财政拨入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6,989,84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807,041.48元,道路交通管理45,000.00元,其他公安支出1,137,8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31,45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713.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7,458.40元,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85.18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16,45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216,459.60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85,1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85,113.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567.00元,完成预算的3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67.00元,完成预算的10.7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大幅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占25%;公务接待费支出8,567.00元,占10.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6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5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通管理业务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1,042.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6.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协管员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队资产总额44,293,000.09元,其中,流动资产31,226,189.06元,固定资产10,566,810.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00,00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38,565.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5,794.2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293,000.09

31,226,189.06

10,566,810.03 

1,448,992.58 

1,652,204.00 

7,465,613.45 

2,500,000.00 

1.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1,8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1,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1,458,020.00

1,458,020.00

1,458,020.00

991,890.00

991,890.00

991,890.00

货物

1,458,020.00

1,458,020.00

1,458,020.00

991,890.00

991,890.00

991,890.00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1.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一)违法处理方面:共查处违法行为37614起(含违停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12434起)。其中,查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4380起、酒后驾驶776起、无证驾驶1398起、准驾不符270起、货车超载 147起、假证34起、超员132起、行政拘留69人。

(二)车驾业务方面:全年共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8489辆,车辆年检33989辆;受理摩托车类驾驶人初次申请业务5684人,小型汽车类科目一考试6760人、科目三考试4110人,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补换证业务12900本,外籍车辆业务(临牌185辆次、临驾190人次),上门服务(车管下乡)114次,受到了辖区群众的好评。

(三)交通事故受理方面: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982起,死亡26人,受伤532人,经济损失769093万元,与去年同期(交通事故1869起、死亡43人、受伤825人、经济损失2051500万元)相比分别下降47.46%、下降39.53%、下降35.64%、下降62.5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下降50%,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立案46起,查获危险驾驶罪24起,交通肇事罪22起;刑事拘留14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39人,移送案件42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5101111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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