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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耿马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18-09-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42401000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表为空白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表为空白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2、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授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并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政策要求,做好综合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落实和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治和联合检查行动;拟定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乡(镇)、农场和县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负责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开展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监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和行业培训;监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测。

  5、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督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指导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开展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6、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责任,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资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依法从事经纪活动。

  7、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承担商品质量监测监管;依法承担商品流通领域、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为政府决策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8、组织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和加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战略和质量兴县战略;构建企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监督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和受委托组织协调产品(商品)质量调查及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负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预警检测工作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0、负责管理市场标准计量工作。管理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程;负责管理认证认可相关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从业机构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依法监督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

  11、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规定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2、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县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二、深化质量强县工作和品牌标准战略;三、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能;五、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六、加强自身建设展现新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正科级,单位性质为机关法人。根据工作职责,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和1个直属机构,设9个派出机构(即:孟定市场监督管理所12名(含孟定农场管委会),其中,所长1名(副科级);耿马市场监督管理所10名(含华侨管理区),其中,所长1名(副科级);勐撒市场监督管理所4名(含勐撒农场管委会),其中,所长1名(副科级);勐永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所长1名(副科级);贺派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所长1名(副科级);四排山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所长1名(副科级);芒洪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所长1名(副科级);大兴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所长1名(副科级);勐简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其中,所长1名(副科级)。

  单位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计财信息管理股、食品安全管理股、政策法规管理股、行政许可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管股、市场规范监管股、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质量商标广告监管股、标准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8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4180420.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5060.53元,占总收入的99.6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5360元,占总收入的0.32%。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5360元,主要原因2016年末调入人员及2017年调整人员工资标准,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443416.21元。其中:基本支出11710656.21元,占总支出的81.08%;项目支出2732760元,占总支出的18.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2017年调整人员工资标准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10656.21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875879.09元,增长32..55%。主要原因2017年调整人员工资标准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27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8475.54元,主要原因2017年市局拨食品快速检测车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35060.53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68%。与上年对比增加3,568387.73元,增长33.77%,主要原因2017年调整人员工资标准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8056.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对比增加3628994.63元,增长33.69%,主要原因2017年调整人员工资标准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1250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1%。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0726329.91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84326.3元,专项业务经费2732760元。按款区分具体支出和用途如下:

  (1)行政运行8767141.68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支出;

  (2)工商行政管理专项45360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注册登记业务及市场专项整治支出;

  (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90000元,主要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出;

  (4)食品安全事务1483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支出;

  (5)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0144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其他工作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416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1400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1%。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46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087.64元,完成预算的2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6601.64元,完成预算320000元的3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486元,完成预算150000元的19.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严格控制接待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等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99191.64元,下降6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1042.64元,下降5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149元,下降69.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严格控制接待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等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601.64元,占76.61%;公务接待费支出29486元,占23.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601.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6601.6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48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48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履行好工作职能,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432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7672.28,主要原因2017年车补全年执行,2016年车补下半年实施执行半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1243185.06元,其中,流动资产1420192.24元,固定资产8657992.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65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24294.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7550元,流动资产减少88255.41元,新增其他固定资产3475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243185.06

11420192.24

8657992.82

5157729.03

1926559

  

1573704.79

  

1165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货物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按照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eportal/fileDir/gmx/old/uploadfile/2018/0920/20180920030344892.xls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4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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