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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9-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201000

  耿马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县残联是编委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是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发展规划管理残疾人事业。

  2.机构情况,耿马县残联为正科级群团机构,内设2个股室,一是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负责机关文秘、 档案、信息、统计、督查、财务、会务、劳动、人事、工资、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 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协作,办理日常事务;管理残疾人事业经费;指导各乡镇相关残疾人的服务工作;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是综合股,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残疾人康复项目,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开展残疾预防的宣传和辅导工作;组织康复工作培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3.人员情况,人员编制6人,属于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残疾人康复中心编制2人,实有2人,年末实有参公管理6人,机关工人3人,事业人员2人,自收自支2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组织各乡镇、农场理事长和各村委、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召开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培训会,参训人员104人次,切实加强了残联系统康复骨干人才队伍建设;二是邀请县医院专家深入各乡镇开展精准康复护理知识讲座,帮助残疾人掌握和了解日常居家康复护理知识,直接受益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达1000余人;三是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宣传活动。根据第十八次全国“爱耳日”活动主题,制定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与教育、民政、卫生、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0余份,通过广泛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广大群众残疾预防与康复的意识。四是全面完成年度精准康复服务计划任务,为739 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主要包括:组织0-6岁智力、脑瘫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4期64人次;配发轮椅、拐杖、盲杖、助视器、助听器等辅助具用品260件(套);为17名肢残患者安装了假肢,为 25 名肢体残疾人、10 名智力残疾人提供社区、家庭康复训练;上报实施安装 1名0-6周岁聋儿人工耳蜗;输送12名脑瘫、肢体残疾儿童到临沧市卫校附属医院进行医疗康复;为50名贫困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协助市三院,实施好精神病人服药康复治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1个。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1人),残疾人康复中心事业人员2人(实有2人),年末实有参公管理6人,机关工人3人,事业人员2人,自收自支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残联2017年度收入合计8929016.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29016.2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残联2017年度支出合计2421996.25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196.25元,占总支出的65%;项目支出852800元,占总支出的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626215.98支出对比减少204219.73元,主要原因2017年中央投资资金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未启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残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5992.83元。与上年1136135.98对比增加433060.27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支出346041.6元、津贴补贴支出800633.36元,年终奖24378.50元,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4939.37元,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残疾人康复和残疾人就业扶贫等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2800元。与上年1490080元对比减少63728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中央投资资金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未启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残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81816.25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5%。

  耿马县残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9716.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支出2138395.98对比增加241320.27元,主要原因残疾人项目经费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21236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493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160.20元,行政运行支出1225992.873元,残疾人康复158720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416800元,其他残疾从事业支出235000元。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5%,主要用于其他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78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6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残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100元,支出决算为11575元,完成预算的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15元,完成预算的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60元,完成预算的7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公务接待的次数规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及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持平。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持平的主要原因我会贯彻有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的次数规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及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15元,占40%;公务接待费支出3560元,占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1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1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相关工作和下乡办理残疾人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考察组和基层残联工作者上来办理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耿马县残联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47200元,上年结余32280元,本年支出42280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42280元,年末结余437200元。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残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39.37元,与上年44368.91元对比增加10570.46,主要原因分析是工会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残联资产总额8541212.46元,其中,流动资产6804852.46元,固定资产17363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13582.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541212.46

6804852.46

173636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货物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1.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耿马县残联一是积极抓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统计工作,努力提高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二是积极为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家庭争取公益助学金,以减轻残疾学生的家庭负担。共发放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金1万元资助7名残疾学生,其中残疾大学生1名,发放助学金2000元;残疾高中学生6名,发放助学金8000元。三是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会同税务、财政等部门组织召开全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核定工作会,研究部署201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征收核定的相关工作,实现保障金足额征收,全县共征收524万元。四是组织实施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350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600人。五是组织实施好残联系统各类就业扶持项目。年内共组织实施市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项目1个,乡镇级扶贫基地项目4个,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1个,残疾人自主创业户6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耿马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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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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