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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作者:县纪委监察局   时间:2018-09-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2201000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自治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

  2、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协调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

  3、负责处理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5、负责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乡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或规定。

  6、指导下级监察机关工作;会同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做好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审核各乡(镇)、农场管委会监察室主任干部人选;负责自治县监察局派出(驻)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7、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上级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传导责任和压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坠底;

  2、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

  3、加大专项纪律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4、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5、注重宣传教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6、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7、严格执纪审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8、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耿马自治县监察局设9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和机关党支部。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组织部

  3、宣传部

  4、党风政风监督室(自治县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5、信访室

  6、案件监督管理室

  7、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

  8、案件审理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7,529,391.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9,391.45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84,964.46元,增长24.57%。主要原因:2017年人员增资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7,695,920.55元。其中:基本支出7,072,316.75元,占总支出的91.90%%;项目支出623,603.80元,占总支出的8.1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845,593.12元,增长31.55%。主要原因:2017年人员增资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县纪委监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72,316.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0,770.74元,增长32.40%。主要原因:2017年人员增资导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县纪委监察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3,603.80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114,822.38元,增长22.57%。主要原因:以前年度的谈话室项目在本年度实施,款项在本年度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微电影拍摄经费、巡察工作经费、聘请监督员、纪委全会会议经费、民生资金电子平台专网经费项目资金用于:微电影拍摄劳务费、交通费、印刷费等支出;开展巡查工作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等支出;纪委全会会议发生的会议支出及支付民生电子平台专网的网络费等。

  2、纪检机关经费用于支付开展纪检工作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3、谈话室建设工程资金用于支付谈话室专用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29,391.45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84,964.46元,增长31.07%。主要原因:2017年人员增资导致收入增加。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5,920.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0%。与上年对比增加1,545,593.12元,增长26.42%。主要原因:2017年人员增资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72,24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4%。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448,645.83元,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办公费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5,712.80元,用于机关车辆维修、用油及会议费等支出;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87,891.00元,用于出差办案等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4,81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1%。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1,580.20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6,210.60元,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3,52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行政单位医疗253,521.80元,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在职职工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支出415,3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2,783.00元,完成预算的7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预算的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783.00元,完成预算的82.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预算,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9,260.56元,下降41.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5,411.56元,下降5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849.00元,下降14.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地方财政制定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核算,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占42.02%;公务接待费支出82,783.00元,占57.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78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7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300,0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0%。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在本年度使用,故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300,000.0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专用设备采购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耿马县纪委监察局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0,344.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684.59元,增长33.17%。主要原因:公务交通补贴列支在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科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公车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耿马县纪委监察局资产总额4,431,985.55元,其中,流动资产2,538,224.05元,固定资产1,519,941.00元,无形资产373,820.5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260.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9,309.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31,985.55

2,538,224.05

1,519,941.00

  

650,000.00

  

869,941.00

     

373,820.5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耿马县纪委监察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货物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耿马县纪委监察局完成县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更新868份,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抓实“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主责部门联席会、协调会5次,深入部门督促检查11次,专项监督检查6次,实现“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出台《耿马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及群众参与接访工作制度》,组织群众参与信访核查,着力将信访件核准、责任搞清、问题搞准,以事实说话,还原真相,还干部清白,接受群众监督和公开评价。印发《耿马自治县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实施方案》,引导村(社区)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组织开展9轮敬业之星、团结之星、守纪之星“三星”评比活动,使党员干部在工作和学习中得到认可,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习和干事环境;严格内部管理,纪委组织部对机关干部职工执行上下班纪律情况进行检查12次,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执行纪律规矩,塑造良好形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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