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401000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负责全县测绘市场、测绘项目、测绘结果、测量标准、测绘任务登记等管理工作;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治理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坚强领导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我局坚持牢牢把握“突出重点攻扶贫、依法依规保资源、节约集约促发展、不折不扣保生态、尽心尽力维权益、深入稳妥推改革、全力以赴防地灾、务实清廉强队伍”的工作的定位,坚持保资源及促发展齐抓共管、双赢双生,抓实国土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1、心系群众,真扶贫、扶真贫。2017年,我局行业扶贫以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的工作原则开展,增强土地资源扶持脱贫攻坚的支撑能力。
2、提高站位,改作风,实整改。今年,我县迎接了两项重大督察工作,我局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好部门整改职责,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抓早抓紧,确保一次性通过核查验收。
3、实施差别化用地保障措施,优先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
4、严守耕地、生态保护双“红线”。
5、完成耕地质量等别更新工作、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6、完成全县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工作。
7、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民心工程。
8、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区矿区清理,加快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制度改革,规范矿政管理。
9、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10、持续抓好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切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11、加强涉地、涉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2、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3、加大土地、矿产、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14、深化不动产权登记制度改革。
15、建章立制,守清廉、树清风开展“党建提升年”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股、耕地保护和征转用地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质环境股、矿产资源管理股、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测绘股、政策法规股、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污染控制股、自然生态保护股。
下设国土执法监察大队、环保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环境监测站、耿马镇国土资源所、孟定镇国土资源所、贺派乡国土资源所、勐撒镇国土资源所、勐永镇国土资源所、芒洪乡国土资源所、大兴乡国土资源所、勐简乡国土资源所、四排山乡国土资源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7331536.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31536.0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71189941.93元,主要原因为土地整治项目、低丘缓坡项目、临清高速公路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7426705.02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5110.23元,占总支出的31%;项目支出25871594.79元,占总支出的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401775.45元,主要原因为土地整治项目、低丘缓坡项目、临清高速公路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55110.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25691.66元,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及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71594.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227467.11元,主要原因为土地整治项目、低丘缓坡项目、临清高速公路资金减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低丘缓坡土地整治项目、临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31536.03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7%。与上年对比减少145579141.93元,主要原因为低丘缓坡项目、临清高速公路资金减少。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95117.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上年对比减少118499119.77元,主要原因为低丘缓坡项目、临清高速公路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9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发放规范性津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774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资金及基本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4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4.节能环保支出83024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5.城乡社区支出1271880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6.交通运输支出499890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临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90933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主要用于低丘缓坡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资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778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财政匹配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945元,完成预算的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945元,完成预算的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7811.38元,下降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7175.38元,下降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636元,下降7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经费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0元,占71%;公务接待费支出15945元,占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局公务出行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94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94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土地执法、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环保监察监测、低丘缓坡项目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70000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与上年对比减少25610800元,主要原因为土地整治项目减少。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33158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与上年对比减少4902655.68元,主要原因为土地整治项目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1331587.4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13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0964.91元,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补贴资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车改革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资产总额174916240.36元,其中,流动资产163525484.1元,固定资产11390756.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980441.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7951.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95项,账面原值417007.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42平方米,账面原值2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4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74916240.36 | 163525484.1 | 11390756.26 | 8563924.5 | 1396200 | 0 | 1430631.76 | 0 | 0 | 0 | 1430631.76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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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4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42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4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46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 | | 政府采购情况表 | | | | |
| | | | | | | 单位:元 |
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 计 | 284469 | 284469 | 193069 | | 91400 | | | | | | | |
货物 | 282429 | 282429 | 191029 | | 91400 | | | | | | | |
工程 | 2040 | 2040 | 2040 | | | | | | | | | |
服务 | | | | | | | | | | | | |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脱贫攻坚、“五网”建设、“四个一百”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启动实施,我局实施差别化保障措施,优先保障脱贫攻坚、中央、省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合理规划调整建设项目指标,合理安排新增建设项目指标,秉持建设项目尽量少占耕地或不占耕地及节约集约用地的供地原则,规范报批程序,加快用地报批进度,并加强以供用地的指导和跟踪,严格批后监管,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按要求规范临时用地监管审批。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成耿马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调整完善工作。坚持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原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为全面掌握耿马自治县耕地质量、数量和等别,实施耕地数量、生态、质量“三位一体”保护,自2013年度开始,我县积极开展相关监测、评价与更新工作。2016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工作已编制完成。开展4镇5乡城镇规划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耿马自治县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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