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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耿马县地震局  时间:2018-09-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41901000

  耿马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耿马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耿马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耿马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职能是: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有关工作。
    2、负责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负责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协助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综合防御措施,检查监督其落实;负责向县政府和上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速报震情和灾情;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6、管理和监督全县震害预测工作以及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  
    7、管理和监督以地震动参数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要求;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建设工程特别是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
    9、负责保护本行政区的地震观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遗迹。
    10、承担县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县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履行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1、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每年局班子和局办公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支部书记、局长为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分管领导为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本股室党风廉政直接责任人,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本年度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本年度工作总体部署中。局班子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召开了全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抓党建工作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以推进党支部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为保障,牢牢把握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职能,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落实保障措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不断推进

  一是科学谋划“十三五”规划。根据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将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纳入了自治县“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坚持落实目标责任制。年初,县地震局与市地震局签订了防震减灾工作目任务,县人民政府分别与全县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防震减灾综治委成员单位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

  4、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管理和短临跟踪工作

  做好震情监测跟踪工作。一是坚持做好地震前兆数据的观测、分析、上报工作。全年认真收集、记录各类地震前兆观测数据。二是开展震情跟踪研判工作,做好突发地震应急处置。为做好2017年度震情跟踪工作,地震局召开专题会认真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耿马自治县地震局震情跟踪工作方案》,每周按时报送市地震局地震宏观异常零报告,2017年共报送47期;全年共召开震情月会商6次、年中会商1次。截止2017年11月17日,共处置县域内突发地震事件3起,编报《震情通报》3期,编报《震情跟踪月报》11期。耿马县域内记录有感地震最大震级分别是3月6日20时58分41秒发生在耿马县孟定镇糯娥村2.8级地震和9月6日00时54分18秒发生在耿马县贺派乡忙畔新寨2.8级地震,县地震局均按照震情速报相关规定及时完成了地震三要素的报送工作。三是认真完成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的震情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震情跟踪监视值班制度,把值班值守工作职责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加强元旦、泼水节、五一节、青苗节、等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做好地震监测台网和实施建设工作。一是信息节点管理和使用。二积极配合省市地震系统做好贺派地震台站建设工作。四是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南汀河断裂温泉台站观测项目推进。按照市地震局总体要求,我局已做好南汀河断裂温泉观测点前期堪点工作。

  加强群测群防工作。一是抓好“三网一员”建设。目前,全县共有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12人,防震减灾联络员85人,地震宏观骨干观测人员5人,初步构建起了耿马县“三网一员”防震减灾群测群防队伍。二是建立健全“三网一员”管理。县地震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三网一员”管理制度。工作中坚持每半月与宏观联络员至少联系1次,切实加强宏观观测网点建设,不断完善宏观观测网络体系,当出现重大宏微观异常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分析研判,做到不过夜,及时上报。

  5、加大地震灾害预防

  一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二是加强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指导,扎实推进城乡建设地震安全。

  县地震局高度重视地震科普宣传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耿马县2017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计划,精心安排,扎实有效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大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5.12”、“11.6”宣传日和街子天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发放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二是始终紧抓防震减灾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的长效宣传活动,先后到贺派中学、芒底小学等开展地震知识讲座,并组织中小学生和老师观看地震知识电影。三是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宣传。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宣传、“自强 诚信 感恩助力扶贫工作”等活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通过主题电影、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学生和居民了解掌握防灾避险知识,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进而提升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一年来,活动共展出科普展板15块,发放《地震应急自救互救手册》2000余本、《防震避震常识》宣传折页2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75人次。

  6、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

  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队伍演练。按照“宁可备而无震,不可震而无备”的要求,努力做好地震应急工作。要求全县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防震减灾委员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与县人民武装部、团县委、社区等部门联合组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

  加强应急装备操作维护。加强对无线短波应急通信电台,防震应急车等应急装备的操作和维护。确保无线电台通讯畅通,车辆随时可用。同时,组织技术人员对地震监测台站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地震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监测数据的正常传输。

  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结合广场、绿地、村组球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全县共有81个应急避难场所。要求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地方必须设置应急疏散通道标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1个。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县地震局核定事业编制8人,2017年末实有人员8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总收入为1019833.86元;其中财政拨款978923.86元,占总收入的96%;其他收入40910.00元,占总收入的4%。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增加7.25%,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总支出为1143491.97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871.97元,占总支出的89.7%;项目支出117620元,占总支出的10.3%,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增加26.96%,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4961.97元,2016年支出791557.19元,2017年支出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017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8143.05元,占基本支出的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808.92元,占基本支出的4.95%;职工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98010.00元,占基本支出的9.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局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620.00元。2017年的项目支出主要内容是:地震监测项目开展实施经费以及其他专项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8923.86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6%。与上年对比增加7.25%,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923.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61%。与上年对比增加42.6%,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主要用于绩效工资。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600.00元,支出决算为13494.00元,完成预算的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894.00元,完成预算的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623.12元,下降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00.00元,下降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23.12元,下降39.4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94.00元,占73.3%;公务接待费支出3600.00元,占2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9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894.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360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5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75人)。主要用于地震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地震局资产总额1,350,980.85元,其中,流动资产286,761.10元,固定资产1,064,218.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038.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不变;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不变;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不变,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0平方米,账面原值不变,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50980.85

286761.10

1064218.75

532769.75

149303.00


382147.00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0












货物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耿马县地震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地震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确立的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密监测预报,突出应急准备,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有力地推进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局2017年度部门绩效自评信息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管理。
    为确保绩效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把绩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孙树玲局长担任。结合地震局工作实际,实行绩效评估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抓落实的运行机制。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测预报能力。

  1.落实震情监视与短临跟踪。严格遵照2017年省、市地震会议精神,对全县地震监视与跟踪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结合县域震情趋势,制定印发了2017年强化监视跟踪工作方案。

  2.抓好异常核实,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做到对本辖区内的宏微观异常数据早发现早上报,全年未收到宏微观异常数据。努力提高震害防御综合能力,积极创建地震宏观观测点,为全县地震宏观异常观测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3.落实地震观测台站运维管理。一是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和管理。二是积极推进监测台网的建设管理,按期完成 “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在我县建设的地震预警台站工作。
    4.落实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对全县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部门群测群防工作的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对“三网一员”队伍及时调整补充。
   5.落实值班制度。法定节假日及党的十九大期间,单位制定值班安排表,落实天天有人在岗值班,时刻做好地震预警机制。
   6、积极做好震害防御工作,提高城乡抗震设防能力。
   7、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充分利用“5·12”“11、6”纪念日等时机,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eportal/fileDir/gmx/old/uploadfile/2018/0914/20180914105841635.xls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

  2018年9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41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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