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5501000
耿马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耿马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部门决算的相关要求,现将耿马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情况说明如下:
决算信息来源说明:
(一)本套决算主表决算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资产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资产相关会计账簿数据及统计资料填列;“基本数据表”“机构人员情况表”依据本单位人事、名册相关资料填列;“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非税收入上缴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
(三)本套决算填报说明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政府采购情况表”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情况资金表”填列等。
第一部分 耿马镇概况
耿马镇位于耿马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于1988年4月由城关镇和耿宣区合并而成,时称耿宣镇,1993年3月更名为耿马镇。全镇总面积441.95平方千米,东至南碧河与勐撒镇、芒洪乡和四排山乡隔河相望,南与贺派乡接壤,西北两面与孟定镇、勐简乡相连.距临沧市160公里,总面积441.95平方千米。辖区大部分在海拔1100米至1400米之间,属南亚热带气候,春季干旱少雨,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干燥,冬季寒冷多霜,全年多西南及西北风,年平均气温为20.3℃,年平均降雨量1239毫米,无霜期315天。林地总面积21796.6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3%。境内有煤矿、金矿、铅锌矿、石膏、大理石、汉白玉等矿产。辖有菜籽地、南木弄、允捧、弄巴、芒国、芒蚌、团结、新城、复兴、允楞、石灰窑11个村委会和甘东、白马、白塔3个社区,111个自然村,128个村民小组,40个居民小组,人口18568户53994人,其中农村人口8369户34924人。居住着傣族、佤族等19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数的57.42%。其中傣族11564人,占总人口的37.3%;佤族10664人,占总人口的34.4%;拉祜族5151人,占总人口的16.61%;布朗族1352人,占总人口的4.36%。全镇现有党委1个,党总支15个,党支部63个,有党员1554人。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制订本镇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系列化建设,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3)、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党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4)、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的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5)、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6)、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镇,建设文明乡(镇),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7)、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战、侨务、物价、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8)、加大辖区人力资源开发,收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和推广科学技术成果。(9)、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发挥群众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作用。(10)按照国家和县有关政策、法规、规章,通过税收形式,参与全镇范围内的收入分配,形成由预算内收入,非税收及组成的镇财政收入,为镇政府实现职能提供财力保证。(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镇预计完成工农业生产总值达20.0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17.77亿元增2.31亿元,增长13%;农村经济总收入达6.2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5.42亿元增0.81亿元,增长14.9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808元,比上年同期的23462元增2346元,增长10%;农民纯收入达11156元,比去年同期的9786元增1370元,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亿元,完成任务数1.3亿元的10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招商引资完成了县上下达的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完成了全年规划的目标任务,镇域经济总量明显壮大、速度明显加快。
(1)着力加大扶贫开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着力推进转型升级,产业结构显著优化。
(3)、着力加快项目建设,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4)、着力提升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宜居家园。
(5)、着力加强民生保障,社会建设全面进步。
(6)、着力加强社会治理,和谐稳定不断巩固。
(7)、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 个,其中:行政单位汇总录入 6户,其中含独立核算单位 1个,占独立核算单位总数的 50 % ,比上年无增减。行政单位汇总录入比上年无增减。事业单位汇总录入 9户,其中含独立核算单位 1个,占独立核算单位总数的50%,比上年无增减。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5个,比上年无增减,为统一执行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镇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人大,政府办,财政,纪检监察,群众团体,党委办,科学,离退休,文化,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农业,林业,水利。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部门人员 (1)根据2011年12月30日耿编办发(2011)18号及耿编发(2017)28号《关于增加耿马镇事业编制的批复》,与耿马县编办核对,耿马镇行政事业单位编制89人(含地方编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人。其中:
(1)行政编制34人(含工勤编制2人):党政办公室,编制25人;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3人;社会事务办公室,编制2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编制2人。
(2)事业编制4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6人。2017年事业编制增加1人,变动主要原因为增加1个城乡规划人员编制。
年末机构数2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人大编制1人,实有1人;政府办编制19人,实有21人;财政编制6人,实有6人;纪检监察编制3人,实有3人;群众团体编制2人,实有1人;党委办编制7人,实有6人;科学编制2人;3、文化编制6人,实有5人;社会保障编制6人,实有7人;城乡规划编制4人,实有3人;农业编制22人,实有21人;林业编制8人,实有7人;水利编制3人,实有3人。年末实有人数8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7人,主要原因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划归社保,其中:在职实有人数84人,离休1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人员减少主要原因为退休。单位负担遗属15人,计划生育宣传员14人,老干6人,社区村委会52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1人。财政全年供养人数183人。
2、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镇实有车辆编制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镇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1946719.48元。其中:
1、(201010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01959.88元
2、(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591716.79元
3、(201060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573543.18元
4、(201110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375222.72元
5、(2012901)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125406.6元
6、(20131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行政运行1040356.28元
7、(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99000元
8、(2070109)群众文化529376.94元
9、(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94972.33元
10、(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25880.45元
1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3470元
12、(2080801)死亡抚恤29435元
13、(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4.38元
14、(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8640元
1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2272.6元
1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79717.2元
17、(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0000元
18、(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77932.91元
19、(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89782.6元
20、(2130104)农业事业运行2009081.68元
21、(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675854元
22、(2130310)水土保持292360.94元
23、(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576000元
24、(2210201)住房公积金803273元
25、(2210203)购房补贴7950元
26、(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0000元
27、(2299901)其他支出13720000元
财政拨款收入与县财政部门核对一致。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1946719.48元,比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442134.04元,增加55.80%。年初结转和结余1482360.07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2360.07元,项目支出结转1450000元。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收入8037205.45元,占全年收入比重25.1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0066.43元,增加0.5%,(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收入0元,因为人员退休,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79299.72元,减少100%,(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收入529376.94元,占全年收入比重1.6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6239.57元,增加9.5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397272.16元,占全年收入比重7.5%,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09620.28元,减少17.5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收入730629.8元,占全年收入比重2.29%,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4338.53元,增加4.93%,(211)节能环保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00000元,占全年收入比重0.31%,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212)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收入567715.51元,占全年收入比重1.78%,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17661.3元,增加127.04%,主要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213)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收入4553296.62元,占全年收入比重14.25%,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849324.79元,减少38.49%,(221)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收入811223元,占全年收入比重2.5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22073元,增加37.69%,(229)其他支出14220000元,占全年收入比重44.51%,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220000元,增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9089079.55元。其中:
1、(201010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01959.88元
2、(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591716.79元
3、(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50000元
4、(201060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573543.18元
5、(201110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397292.79元
6、(2012901)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125406.6元
7、(20131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行政运行1040356.28元
8、(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99000元
9、(2070109)群众文化529376.94元
10、(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505262.33元
1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25880.45元
1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3470元
13、(2080801)死亡抚恤29435元
14、(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4.38元
15、(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8640元
1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2272.6元
1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79717.2元
18、(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0000元
19、(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77932.91元
20、(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89782.6元
21、(2130104)农业事业运行2009081.68元
22、(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675854元
23、(2130310)水土保持292360.94元
24、(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576000元
25、(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400000元
26、(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200000元
27、(2210201)住房公积金803273元
28、(2210203)购房补贴7950元
29、(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0000元
财政拨款支出与经费支出报表核对一致。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9089079.55元,比上年减少2400645.76元,减少11.17%;年初结转和结余1482360.07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2360.07元,项目支出结转1450000元。(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8489275.52元,占全年支出比重44.4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31706.63元,增加9.43%,(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0元,因为人员退休,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79299.72元,减少100%,(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29376.94元,占全年支出比重2.7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6239.57元,增加9.5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407562.16元,占全年支出比重12.61%,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89040.28元,减少16.88%,减少原因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划归社保。(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支出730629.8元,占全年支出比重3.83%,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5661.47元,减少5.88%,(211)节能环保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00000元,占全年支出比重0.52%,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0000元,增加100%,(212)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67715.51元,占全年支出比重2.9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17661.3元,增加62.18%,主要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213)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153296.62元,占全年支出比重27%,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314324.79元,减少39.14%,减少主要原因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美丽乡村等项目减少,(221)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811223元,占全年支出比重4.25%,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22073元,增加37.69%,(229)其他支出300000元,占全年支出比重1.5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10000元,增加233.33%,增加主要原因为上年项目资金结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5574296.95元:人员经费13950072.04元,日常公用经费1624224.91元。基本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52937.23元,增加13.50%,增加主要原因为规范津贴补贴增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351478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1576000元,行政事业单类项目1938782.6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253582.99元,减少54.76%。减少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2017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14340000元:基本建设类项目结转13720000元,行政事业类项目结转620000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项目结转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年初结转1182360.07元:基本支出结转32360.07元,项目支出结转115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499296.9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900428.36元,减少13.55%,其中:基本支出15574296.95元:人员经费13950072.04元,日常公用经费1624224.91元。项目支出2925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753365.59元,减少61.91%。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8489275.52元,占全年支出比重44.4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31706.63元,增加9.43%,(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29376.94元,占全年支出比重2.7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6239.57元,增加9.5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407562.16元,占全年支出比重12.61%,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89040.28元,减少16.88%,减少原因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划归社保。(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支出730629.8元,占全年支出比重3.83%,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5661.47元,减少5.88%,(211)节能环保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00000元,占全年支出比重0.52%,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0000元,增加100%,(212)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77932.91元,占全年支出比重1.4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7878.7元,增加11.15%,,(213)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153296.62元,占全年支出比重27%,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314324.79元,减少39.14%,减少主要原因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美丽乡村等项目减少,(221)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811223元,占全年支出比重4.25%,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22073元,增加37.69%。
年末项目支出结转1384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年初结转1182360.07元:基本支出结转32360.07元,项目支出结转115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499296.95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4296.95元:人员经费13950072.04元,日常公用经费1624224.91元;项目支出2925000元。
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389521.5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52958.07元,增加34.29%,其中:奖金551499.16元,绩效工资1486400.2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347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7824.9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73062.59元,减少10.88%,其中:培训费53400元,公务接待费38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246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58950.4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17902.04元,减少23.4%,其中:生活补助2098412元,奖励金92500元。基本建设支出1576000元,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50000元,减少39.98%,其他资本性支出1160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509421.8元,减少75.16%,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8000元,基础设施建设500000元,大型修缮35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18300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300元,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317元,减少1.72%,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批数,支出未超预算。
(1)、公务用车编制4辆,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
(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个,国内公务接待766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383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317元,减少3.32%。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耿马镇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国(境)外公务接待团组数、批次、人次、培训、经费支出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耿马镇公务用车编制4辆,保有量6辆,年初预算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支出未超预算。主要为车辆维修,脱贫攻坚工作、森林防火、病虫害防疫及一般公务下乡等车辆燃油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1)、耿马镇国内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383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3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317元,减少3.32%,支出未超预算,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批次。共接待14批次,766人次,主要为少数民族节日傣族“泼水节”及佤族“青苗节”等住宿及就餐费支出。
(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年初项目结转300000元。本年收入789782.6元,占全年收入比重2.4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89782.6元,增加100%,本年支出589782.6元,占全年支出比重3.09%,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99782.6元,增加555.31%。年末项目结转下年500000元。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7840275.52元,其中:行政单位7266732.34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73543.1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734252.5元,增加28.4%、主要为晋升、增资、规范津贴补贴等政策性增资及基层政权建设大型修缮、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根据耿财资办(2017)11号耿马县财政局关于耿马镇人民政府截至于2015年12月31日资产损益的复函盘亏、待报废固定资产作报废处理702680元。耿马镇2016年末固定资产原值9172086.71元,2017年减少9711.3元,2017年末固定资产原值9162375.41元。其中:
(1)年末房屋面积8094平方米,年末原值7134400元,其中:其他年末房屋面积1521平方米,年末原值550306元,主要为厨房、厕所、凉亭、车库等附属设施。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77600元,增加2.55%,主要为基层政权建设耿马镇办公大楼大型修缮。
(2)公务用车 6辆,原值864878.71元,比上年无增减。
(3)其他固定资产1163096.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87311.3元,减少13.87%。主要为盘亏、待报废固定资产作报废处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耿马镇人民政府采购2016年百亩蔬菜核心示范片项目病虫害防控设备的复函》(耿财采(2017)17号),《耿马镇人民政府采购芒国村芒俄组“十百千万”工程的批复》(耿财采(2017)179号),耿马镇2017年政府采购789000元;其中:货物89000元,工程700000元。严格按照批复文件明细、要求进行采购,无变更、挤占、挪用等。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全镇3个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乡村道路已实现水泥弹石路面硬化,网络宽带、活动室、村卫生室等硬件考核指标已完成。贫困户扶贫项目资金覆盖面达10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贫困人口100%参加新农合、适龄参保对象100%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有望实现360户1348人贫困人口达标稳定脱贫,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全镇贫困发生率降至0.88%。
2、2017榨季完成甘蔗工业入榨52.19万吨,实现农业总产值26095万元;完成烤烟种植面积0.23万亩,收购烟叶0.5855万担,产值822万元,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种植收购任务;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8274亩,创建水稻高产示范实验种植基地1100亩;大力发展畜牧业,生猪存栏46617,出栏46337头;肉牛存栏9200栏,出栏8498头;肉羊存栏6248只,出栏1660只,家禽存栏45万羽,出栏40万羽,实现畜牧业产值11744万元;稳步发展第三产业,实现商饮零售业收入2389万元,实现交通运输业收入6175万元,实现建筑业收入2116万元,实现服务业收入2735万元。
3、(1)完成复兴村、团结村、南木弄村等8个村15个村民小组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投入184.27万元,解决1919户6885人的饮水困难问题。(2)投资3960万元完成通村通组及组内硬板路66公里。投资951.2万元完成团结、复兴等通村通组及组内硬板路、弹石路、砂石路等建设共计118公里。(3)投资480万元完成石灰窑村、团结村、复兴村等37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4)持续推进新城六公里地质灾害搬迁项目,加快实施弄巴芒关地质灾害搬迁项目.(5)加快推进弄巴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实施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6)启动允捧片区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7)实施2017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13个,资金840万元,完成石灰窑、团结、复兴等村9个的产业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项目建设。(8)完成投资500万元的新城村“四位一体”建设项目;投资完成40万元复兴村七公里组、团结海落山组“普惠制”项目;投资完成45万元允楞二组道路硬化;开工实施投资1372万元的允捧村、弄巴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9)完成勐相湿地公园、工业园区A片区一区、青牛广场征地工作。
4、围绕城镇“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工作目标任务,推进农村水、电、路、活动场所、公厕、垃圾池等提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允捧村芒信、芒国村金养老寨提升人居环境示范点,组织交流学习5场次350人次,接待各级领导及邻近乡镇参观交流36场次1080人次。
5、坚持教育优先,加大教育硬件建设,投资567.28万元完成培承、允捧芒信、复兴、石灰窑村完小校舍、学生宿舍、“教职工之家”活动室等项目建设2908.04㎡,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34.6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62.2万元、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助学金6.97万元。特少民族综合补助4.28万元。
6、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安全整治工作力度,进行安全检查61场次150人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10处,现场整改9起,查处隐患整改率达90%。开展法治讲座13场次,普法宣传19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册19800余份,宣传展板89块、粘贴标语300余份,悬挂横幅28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7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5.6万余人次。
7、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上下班纪律,着力转变“庸、懒、散”的工作作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9600元,为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计划生育宣传员共14人,其中11人月工资为890 元, 3人月工资为1170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劳务费”37624元,为临时工、大学生志愿者工资等。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培训费”53400元,为农村党员培训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其他交通费用”324650元,为车改补助。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生活补助”2000012元,为社区村委会干部工资补助715400元、遗属补助105805.6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资补助125800元、国土规划专管员补助252000元、组干部误工补助327850元、村级纪律监督员补助25200元等。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奖励金”92500元,为村干部年终考核奖励87000元,优秀公务员奖励5500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奖金”551499.16元,为年终一次性奖金105499.16元、绩效奖励446000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2010301行政运行)“绩效工资”417000元,为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
2、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00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98400元,根据耿财行(2017)054号,为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补贴。基本建设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576000元(耿财建(2017)42号),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由县财政局经建股直接拨付。
3、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2017年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298859.13元,已缴国库。非税收入征缴情况:2017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10803.29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298859.13元,其他利息收入211944.16元,已缴国库。。
4、(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美丽乡村芒信组400000元,(2)“洁净耿马”垃圾池、厕所100000元,(3)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新城麻栗树组基础设施建设300000元,(4)复兴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50000元,(5)基建基础设施建设1576000元,以上用途为各村委会、组建设项目点,不属于耿马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5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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