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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8-09-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42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职能是: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工作草案,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准入监管职责。

  5.承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调查处理较大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1.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承担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帮助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主线,以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和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进一步强监管、严执法、转作风、抓落实,全力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017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

  一是认真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县安委会1月20日、3月3日、4月1日、6月30日、7月28日、9月29日召开的六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筹备。以安委会文件印发《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耿马自治县2017年执法计划》及《耿马自治县关于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和农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通知》等六个文件;以安委办文件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等26个文件;以安委办明电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等33个明电,有针对性的对全县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突出并统筹安排了重点时段、关键部位安全生产及督查检查工作。

  二是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年初,认真筹备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会议,会上,县人民政府与9个乡镇、2个农场管理委员会、1个华侨管理区及57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会后,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统筹协调,认真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安委办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持续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截至目前,经统计,全县共组织检查督查组 392个共1176人次,累计检查督查复查企业2347家(次),排查出各类一般安全隐患2267项,已整改2211项,一般隐患整改率达97.5%,打击非法违法行为27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14起,停产整顿8家,处罚罚款94.6万元,吊销证照1起,挂牌督办重大隐患1起,现已整改完毕摘牌;

  四是认真督促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道路交通:以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为重点,认真督促各职能部门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全县共出动各类安全大检查执法车856辆次,检查人员4880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282起,其中货车超限超载24起;开展道路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工作223次;开展驾驶人培训、“五进”宣传教育活动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点段36处,对长坡、陡坡、急弯、临水、临崖和其他重要路段(点)设置减速带665条,设置警示标示标志牌49块,增设2处临时治超点,在长下坡、下陡坡等危险路段配置交通安全监管员29名,整治了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突出问题78件;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进一步加大对全县非煤矿山点进行巡查监控力度,成立巡查督查检查组8个,出动68人次,对17家非煤矿山企业31家危化品企业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查出一般隐患43条,隐患整改率100%。消防安全:认真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隐患1391条,整治1391条,整治率达100%。建筑施工:在全市列入100项重点建设项目中,我县涉及竣工投资项目16项、在建项目16项、新开工项目20项,检查组严格按照《耿马自治县开展重点项目和农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和农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查出隐患24条,整治19条,整治率达79.1%;物流行业:定时或不定时对圆通、中通、优速等8家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特种设备:成立1个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4户,查出一般隐患6条,整治6条,隐患整改率100%。

  五是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学习。1月20日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共67人在县政府视频会议室听取了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茶学军同志全面系统地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学习;通过学习,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及各企业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了进一步认识和提高。

  六是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六项工程的落实。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六项工程要求,切实抓好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综合治理和工贸企业隐患治理工程、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保障工程、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及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

  七是认真督促抓好整改完善。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国务院安委会督办组和省政府工作组提出整改落实事项进行责任分解的紧急通知》和《临沧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16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县成立了云县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全面负责督促16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按照“真重视、真排查、真整改、真成效”的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整改落实,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投入执法人员756人次,执法车辆153辆次,排查道路客运企业3户,客运车辆380辆,责成道路运输部门和客运企业进行实时监管,落实了长途汽车购票实名制,严格落实了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休息制度;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11辆,责成交警部门逢车必查;排查出交通安全隐患点3条,责成公路部门进行整改;排查出长下坡、下陡坡危险路段5条,并增设了警示标志及加大了巡逻;对长坡、陡坡、急弯、临水、临崖74条路段进行警示墩、警示桩修复;增设了3个治超点;启动了s219景清线k416.+819m-k424.+719m段国省干线生命防护工程;整治了7处“以路为市”突出问题。

  八是切实抓好长效机制管理。根据《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在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通知》(临安办发〔2017〕9号)要求,县安委办牵头,组织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的行业监管部门、乡镇、相关企业召开了协调会,深入企业,调查了解,靠前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目前,耿马县正全面启动重点工程上网注册工作,全县现已有2项重点工程纳入网络监管。截至目前,全县共纳入长效机制管理企业75户,截至目前,企业共上网填报隐患和问题2996项,整改2942项,整改率达98.2%。

  2.认真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各项工作。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通知精神要求,认真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非煤矿山: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以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事故为重点,以转型升级为契机,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为抓手,从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两个层面入手,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和应急处置,强化督导和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非煤矿山重点时段(事故高发期、政治敏感期以及季节气候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的影响,重点抓好6月、11月、12月等事故高发期和党的十九大、 “国庆节”期间及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企业及重点企业人员安全监管,采取定时或不定时和“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由分管领导带队,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非煤矿山进行了专项检查,共组织开展了五次大检查,查出隐患96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2份,通过复查,企业隐患整改93条,隐患整改率达98%,督促3家企业停产整改工作,督促17家非煤矿山企业修订完善了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依据《临沧市安全生产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进度计划的通知》要求,把全县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再细分,再安排。同时结合本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安全监管职责,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坚持以安全监管执法为抓手,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为重点,着力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夯实基层基础,防范好各类事故发生,重点抓好3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54户烟花爆竹个体经营户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改造提质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标准及许可程序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3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4次大检查,查出隐患186项,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8份,完成隐患整改183项,隐患整改率达96%,完成了10家标准化复评审查工作和5家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延续工作,对31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全面清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重点抓好“元旦”、“春节”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旺期的安全监管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联动执法机制,整治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市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4起,查出安全隐患12条,下达整改文书2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12条,隐患整改率达100%。通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监管,我局所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了零事故的目标。工贸企业: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工贸企业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2017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通过深入摸排,我县涉及有限空间企业6家,辨识出有限空间177处,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建立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职业健康: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转发了《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全面普查文件的通知》,提出了目标要求,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基础数据进行了摸排。并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宣传资料,努力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同时依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借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之机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有效防治职业危害。共抽查检查4家职业病危害单位,发现安全隐患23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4份,通过复查,23项隐患已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安全培训:积极主动配合市培训中心和培训机构,认真做好企业安全培训及考试发证工作。2017年共组织培训安全管理4期316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25人,安全管理人员191人;组织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期67人,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中引入实作培训和考试机制,收到良好效果。

  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月、安康杯竞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工作,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并以“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为契机,共展出展板64块、挂图27块、标语12条,发放宣传资料22271份,参加咨询活动人员达352人次,受理群众咨询9874人次,同时,播放了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等警示教育片以及《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 安全生产法>》专题片,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营造安全生产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社会氛围。

  4.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我局在认真抓好日常应急执法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元旦”、“ 春节”、“两会”、“ 泼水节”、“五一节”、“青苗节”等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履行安委办工作职责,制定印发了抓好各大节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加大安全监管和督办检查力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了节日期间生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协调和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管理股、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

  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147386.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6386.67元,占总收入的99.95%;其他收入1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对比增加897077.79元,增幅71.75%,主要原因是增加规范津补贴等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49036.47元。其中:基本支出2049036.47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89931.59元,增幅50.76%,主要原因是增加规范津补贴等人员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9036.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0377.39元,增幅59.01%,主要原因是增加规范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6386.67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95%。与上年对比增加896077.79元,增幅71.67%,主要原因是增加规范津补贴等人员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8036.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对比增加728931.59元,增幅55.26%,主要原因是增加规范津补贴等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0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4%。主要用于发放2017年增加规范津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515.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0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1445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28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400.00元,支出决算为25306.74元,完成预算的95.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966.74元,完成预算的9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40.00元,完成预算的99.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8,591.26元,下降5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273.26元,下降47.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18.00元,下降64.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66.74元,占74.95%;公务接待费支出6340.00元,占25.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66.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966.7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检查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产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督查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委办开展工作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382.76元,与上年对比增66342.92元, 增幅57.6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9234689.97元,其中,流动资产1330493.97元,固定资产59297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2725.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9174.50元。处置车辆1辆(政府对参改单位公务用车封存停驶),账面原值159174.5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234689.97

1330493.97

592975.00

0

205965.00

0

387010.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预算配置情况(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资金结余率、“三公经费”控制率),预算管理情况(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资产管理情况(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履职效益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结果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部门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4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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