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33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
(二)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辖区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六)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八)承担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九)承担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十二)贯彻落实人民防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定,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战时组织指挥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提出建议,制定和完善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对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提出防护原则和要求;负责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辖区内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及时发放;负责全县城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的战备执勤工作,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审查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执法监督和规费征收,管理全县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全县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和决算。
(十三)承担耿马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耿马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市政工程规划(包括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绿化、电力、电信等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批工作。
(十四)参与耿马县辖区内各项建设项目选址,承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景观、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含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
(十五)指导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审查各乡(镇)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城乡规划的实施。
(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规划编制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耿马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评估报告通过县城规委会议审查待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步启动了县城20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测绘工作,并于2017年10月31日与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耿马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0)》规划设计合同,由该公司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多规合一”协调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正式开展收资及规划大刚的编制工作。二是各项专项规划编制在顺利推进中。启动了耿马县城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将生态停车场规划纳入规划中,目前已完成规划初稿。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并原则通过县城规委会议审查,增水增绿增花增果专项规划编制已完成待市城规委专家组审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已完成正在征询意见,南汀河风景名胜区总规已原则通过了市城规委会议审查。三是指导乡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勐撒镇、大兴乡、勐永镇、芒洪乡、勐简乡和四排山乡总规完成初步成果汇报以及意见征求、市城规委会议审查、市县联合审查、批前公示,现正在进行同级人大审议。贺派乡近期建设规划正在进行市城规委专家组审查。同时,做好汇报,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本次规划提升工作。四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全县共有省级示范村14个,兴边富民工程沿边村73个,重要交通沿线村庄49个,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67个,以茶为特色村庄1个(其中相互重复村寨13个)。截至11月15日,已完成省级示范村、兴边富民工程沿边村规划编制工作,重要交通沿线村庄中完成3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中完成4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茶为特色村庄正在进行规划编制工作。五是历史建筑划定有序进行。制定完成了《耿马自治县保护建筑确定工作方案》,全县共有不可移动文物57个,包含古建筑、古遗址、石窟寺及石刻、古墓葬以及近现代重要建筑五大类,其中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共18个(国家级文保单位1个,市级文保单位15个,县级文保单位2个);全县现有传统村落1个—孟定镇芒团村,全村传统建筑共18个(缅寺1个,民居17个)。同时,完成了57个不可移动文物及18项传统建筑档案资料采集、照片采集工作。其中,县城9项可以移动文物(含3项市级文保单位)已完成保护建筑位置图、上报表、简介、照片的上报工作。县城以外保护建筑的资料整理工作正在开展。六是健全机制,严格规范规划审查审批。全年,召开了3次县城规委审查会,审查了9个项目规划及10余项规划方案的初审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3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65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852件次;实地踏勘113件次。累计查处违建宗数720宗,共计查处用地面积7.21万平方米,查处建筑面积8.22万平方米。加强城乡规划督察,我县第一批城乡规划督察员已于2017年11月派驻至乡镇。同时,为完善土地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土地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聘用了95名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负责村庄建设动态巡查,并配合乡镇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等工作。通过近一年来的努力工作,乡镇违法建设治理、综合环境整治等多项工作有序推进。
2、抓牢抓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一是全力以赴抓好脱贫攻坚,结合行业职责对挂包村帮扶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化,制定帮扶措施和帮扶计划。开展以贫困退出查缺补漏为主要内容的“入户访贫”活动,结合行业职责,做好扶贫政策宣传。派出2名工作队员驻挂钩村孟定镇尖坪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局班子分别多次深入挂钩村了解挂钩村生产、生活、建房等情况,组织干部职工走访挂钩村尖坪村12次、260人次,帮助解决建房、生产、饮水等困难问题共30余件,并给予资金支持1.5万元。二是完成了全县2017年7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选址意见书的办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房屋建筑施工图及房屋建设单价测算工作。三是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645户,补助资金10682.88万元。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按时完成,结合对乡镇的摸底调查,及时将任务下达到9个乡镇。截至目前,全县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已开工5591户。其中:C级加固改造2086户,D级加固275户,拆除重建2999户,兜底帮建231户;完工3722户,其中:C级加固改造1390户,D级加固改造198户,拆除重建1950户,兜底帮建184户。四是4类重点对象信息核实、认定工作有序进行。成立了15人的危房认定工作组开展4类重点对象危房认定,共对12463户4类重点对象房屋等级进行认定,共认定出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7480户(C级2585户,D级4449户,无房户446户)。五是对乡镇、认定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培训人员66人次,补录4类重点对象人员信息48198人。六是扎实做好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确保全县4类重点对象农危改工作质量安全和技术服务,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抽调技术人员26人协同县农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全县农危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指导技术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和质量巡查124次,培训农村工匠、村组干部、驻村扶贫队员和建房农户4960人次。七是以典型示范带动。为确保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使群众接受加固改造方式。9月份开展对9个乡(镇)分别选了9个加固改造示范点,确定了45户改造示范户进行示范改造,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八是完善痕迹档案资料,强化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严格实行“一户一档”、“ 一户一策”、“ 一户一方案”,建立完善农户危房改造台账,制定了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档案目录及模板,完善档案痕迹。
3、城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组织实施了一批群众关注、影响较大、带动力强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城市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启动实施了一批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年内4公里污水管网已完成,14座公厕已建成5座、在建9座。县城亮光工程约600盏路灯已安装完成,县城甘东西路、老大街、公园路延伸段、震兴路修复改造工作完工通车,甘东西路风貌改造工作正在开展,五条城中村道路、老茶厂、民贸巷、景戈路至车站路、富强路、景戈白塔至建设路连接段改造工程已基本完工,县城主干道增花增果增绿增亮光工程已基本完成,入城口三角地整治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勐相湿地湿地公园、甘东瀑布公园、滨河景观提升工程全力推进。1—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1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21.5亿元的74.94%。二是小城镇加快建设。孟定艾叶大道等五条市政道路加紧推进,其中滨河路、南目算大道已竣工验收;新城大道、艾叶大道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傣乡大道稳步推进。孟定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基本正常,各乡镇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道路、给排水、路灯人行道)改造工作基本完成。三是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完成了《耿马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17—2020年)》报建审批工作,《耿马县“一水两污”建设项目可研》已通过省级专家审查,《耿马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乡镇“一水两污” 项目 PPP建设可研》已通过市级专家审查。加快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对有条件的村庄修建卫生垃圾池、垃圾房、购置垃圾桶,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村庄购置垃圾桶。截至目前,共投资1030万元,完善了村庄垃圾池、垃圾房825个、购置垃圾桶3696个。建成耿马镇弄巴村、四排山乡政府日处理5吨的低温热解垃圾焚烧炉各1座、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2座。65个行政村、75座公厕建设已建成36座,在建39座,完成投资432万元。建成贺派乡日供水规模600立方米的自来水净水设施1座,投资54万元。四是省级示范村建设加快推进。我县2015年至2017年被省级认定的14个“省级示范村”建设在加快推进,其中2015年4个省级示范村建设进入扫尾阶段,完成投资738万元;2017年6个省级示范村建设已完成村庄道路、公厕及路灯安装,计划今年底前全部完工;2017年4个省级示范村在准备前期工作,2018年省级示范村申报工作也在抓紧组织。
4、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继续开展治理“脏、乱、差”、占道经营等工作。共清理整顿占道经营、店外经营1650余处,流动商贩10115余人次。二是创新城市管理巡逻综合执法模式,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大力整治沿街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张贴、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等市容乱象。协同交警队开展非机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000车次,人员800余人次,清理各种违停车辆1289余辆;协同交通运输局共同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协助勐永、勐简、贺派清理整顿占道经营,出动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10车次;共清除小广告19876条;三是积极开展好“街长制”工作,协同各单位对各沿街商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共358份。四是大力开展违法建设行为整治。协助“两违”办排查全县 “两违”案件1416件,拆除违法违章乱搭乱建720户,拆除面积8.22万平方米,封堵违章开口3处,共计23 米。五是新增了垃圾箱、路灯等设备。年内,更换垃圾桶120只,增加垃圾移动箱20只;投资424万元、完成了667盏路灯增补、安装及县城楼体增光工程。全年对城区2137盏路灯、45台控制柜进行维护管理,维修路灯2000余次,更换灯头630套,微电脑21个,交流接触器21个,更换孟定路方向控制柜1台,处理路灯突发故障及地埋线故障30余处,更换地埋电缆315余米,保证了城区亮灯率在98%以上。强化了道路扬尘、施工场地扬尘控制,促进了市容市貌的持续改善,有效解决了影响城市形象和城市环境的突出问题。
5、城市园林工作上水平。持续推进创园工作,推进县创森办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一是完成县城三个入城口规划区范围内花池砌筑6.62公里 ,种植乔木1857株,种植地被3万平方米;二是完成老大街电影院段绿化提质改造以及各条街道的补植补种工作,种植红花玉兰 180 棵、西湖海棠51 棵、日本樱花 53棵,紫薇花 15棵;三是完成环山西路人行道外侧以及道路节的增绿补植工作,种植天竺桂300棵,蓝花楹25棵;四是完成震新路绿化带的色彩提升工作,利用四季秋海棠、中国红、西洋鹃等植物搭配种植,种植色彩植物1870㎡约6.7万株;五是完成幸福路至耿孟路的樱花种植工作,种植苗木250棵,打造樱花大道,全面提升道路绿化景观;六是完成景戈路下段道路两侧4730㎡的绿带进行增花增色提升改造,利用矮牵牛、常春花、四季海棠、天竺葵、菊花、彩叶草、石竹、美人蕉等多种多年生花卉进行组合种植,显现了百花争艳的道路绿地景观,种植各类花卉苗木近78000株,红叶石楠球22株、红花继木球25株;七是完成公园路(震新路交岔路口至鑫源路口)段枯死树木移除重植工作,并对两侧人行道增添下沉式花池3729㎡,种植树径为12㎝的蓝花楹232棵、种植龙船花、栀子、木春菊、太阳花、繁星花等各类花卉植物93225株;八是完成震新路、景戈路下段、公园路延伸段道路节点利用花箱种植点缀,共摆置木制花箱57组;九是完成团结路2480平方米的绿化带进行提升改造,利用繁星花、常春花、四季海棠、天竺葵、木春菊等多种多年生花卉进行配植,种植各类花卉2.3万株、红叶石楠球、扶桑球及山茶70株;十是完成景戈路上段花台砌筑120立方米,花台面积500平方米,种植花卉1.8万株。十一是完成建设路环岛花园、人民路绿化带4275.6㎡的增花增绿种植工作,利用常春花、四季海棠、天竺葵、木春菊、太阳花、龙船花等多种多年生花卉进行配植,种植各类花卉10.69万株、十二是完成老年人活动中心旁以及检疫局绿带进行增花增绿种植。十三是完成羊耿线入城口增设的景观绿带进行了种植提升,种植树木220棵,种植花卉灌木,4.5万株,增加绿地面积2000平方米。2017年投资900余万元,共种植各种木本开花乔木3183棵、多年生草本花卉110.11万株,增加绿在面积1.01万平方米。加强城市园林植物养护与管理工作,对县城部分街道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进行规范性修剪,加大对园林绿化植物的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工作,全面清理各绿化区域的菟丝子,减少菟丝子对园林植物的危害。预计到12月底,建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3.79%、40.7%、9.5平方米以上。
6、保障性住房加快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加快实施,今年1—11月,已分配入住公共租赁住房1300套。历年建设的13286套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已分配入住7086套。共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5.15万元、702户。
7、行业监管领域逐步完善。全年办理报建手续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42个,办理工程安全报监备案12个,共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排查10次,排查一般隐患281项,重大安全隐患1项,较大安全隐患2项,下发整改通知36份,下发停工通知9份,下发《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3份。审核招标文件32份,完成招标项目监管32项,组织监管完成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竞争性发包34个。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共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25份、验收房屋建筑工程40项。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6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件,已收缴公共维修基金297.4146万元。
8、行业发展持续增强。一是建筑业稳步发展,通过加强管理、规范、监督建筑市场有序发展。2017年,在耿建筑企业33家(其中在耿马注册的建筑企业3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26家,三级资质企业7家。1—9月,建筑业增加值75875万元,同比增长13.49%,与市级目标任务136000万元还差60125万元,与县级目标任务139686万元还差63811万元。二是房地产市场不断增强,去库存趋稳可控。1-10月,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共14个,共完成投资1.799亿元,同比下降32.45%,与市级目标任务5亿元还差3.201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5.1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8.16%,与市级目标任务6万平方米还差0.086万平方米,与县级目标任务6.71万平方米还差1.57万平方米。预计到今年底,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8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将达5.6万平方米。1—9月,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达763人,同比增加19.96%,超额完成市级目标任务670人的127.16%;与县级目标任务800人还差37人;劳动报酬1774.9万元,同比增加25.42%,超额完成市级目标任务1600万元的110.93%,与县级目标任务1869万元还差94.1万元。两大行业的持续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9、人防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抓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和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一年来,共审批易地建设项目36件,审批面积97225.68㎡,共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74.83万元。其中,全额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9件,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2.47万元;依据云价收费(2017)8号文件精神,按事业性收费标准下调30%的要求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27件,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2.36万元,减免金额22.07万元。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对机动指挥所及相关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年内对耿马县城、孟定镇辖区内的16台防空警报设施进行了检查,完成了“9·18”、“11·6”试鸣防空警报活动。
10、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制定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7年—2020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情报法》等“五法”学习活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17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线学习并已全部通过考试,开展《砥砺奋进的五年》宣讲活动,及2017年 “安全生产咨询日”主题活动。二是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584项。其中行政许可23项,行政处罚525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9项,其他行政职权23项)。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协助配合县法制办对全县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年内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6份,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二是建立常态化约谈制度,制定《党员干部约谈工作制度》,年内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0人次。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查找领导班子个人廉政风险岗位4个,内部廉政风险16个,风险等级为中级,对排查处来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将风险点控制在零状态。三是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纪律作风、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等专项整治。经排查,一年来我局尚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了中央八项规定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五是强化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年内,发现了1起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农户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资金的情况,并已按程序将此线索问题移交了县纪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行政单位。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耿马县住建局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建设股(耿马自治县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城乡规划建设稽查执法大队、应急指挥通信股、县城乡规划局(内设城乡规划管理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共设置7个事业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工程质量监督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规划设计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政路灯队、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园林绿化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危旧房改造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编制人数6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4人,共核定行政编制21人,现有公务员20人,空编1人;事业人员编制39人(其中:事业工勤编制3人),现有36人,空编3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现有8人,超编7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41939407.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939407.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41939407.76元,比上年140427810.53元增加101511597.23元,增加72.29% 。其中:基本支出类收入11234252.56元, 比上年9664610.53元增加1569642.03元,增加16.24%,;项目支出类收入230605155.2元比上年123303200元增加107301955.2元,增加87.02%。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调整,追加规范津贴增资,稽查大队协管员工资等,项目投资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9628143.95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5231.26元,占总支出的7.74%;项目支出138042912.69元,占总支出的92.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2017年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9628143.95元,比上年204599735.65元减少54971591.7元,减少26.87%,其中:基本支出11585231.26元, 比上年9354958.56元增加2230272.7元,增加23.84%(包括:人员经费11002727.75元比上年9123903.69增加1878824.06元,增加20.59%。日常公用经费582503.51元比上年231054.87元增加351448.64元,增加152.11%。);项目支出138042912.69元比上年195244777.09元减少57201864.4元,减少29.30%。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调整,追加规范津贴增资,稽查大队协管员工资等;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加重,上级检查增加,我单位加大工作力度,下乡走访次数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建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85231.26元, 比上年9354958.56元增加2230272.7元,增加23.84%,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调整,追加规范津贴增资,稽查大队协管员工资等,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加重,上级检查增加,我单位加大工作力度,下乡走访次数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工资福利支出7486355.14元,人均116974.3元。其中:基本工资2141721.34元占基本支出的18.49%;津贴补贴2506283.32元,占基本支出的21.63%;奖金412411元,占基本支出的3.5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5584.8元,占基本支出的3.5%;伙食补助费0元,占基本支出的0%;绩效工资1134865.48元,占基本支出的9.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5489.2元,占基本支出的7.64%;职业年金缴费0元,占基本支出的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元,占基本支出的0%。
商品和服务支出582503.51元,人均9101.62元。其中:办公费27955.9元,占基本支出的5.03%;印刷费1098元,占基本支出的0.01%;咨询费0元,占基本支出的0%;手续费5140元,占基本支出的0.04%;水费0元,占基本支出的0%;电费5846.43元,占基本支出的0.05%;邮电费23594.86元,占基本支出的0.2%;差旅费44207.77元,占基本支出的0.38%;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占基本支出的0%;维修(护)费0元,占基本支出的0%;租赁费0元,占基本支出的0%;会议费0元,占基本支出的0%;培训费0元,占基本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8010元,占基本支出的0.07%;工会经费103889.55元,占基本支出的0.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52%;其他交通费用302761元,占基本支出的2.6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6372.61元,人均54943.3元。其中:退休费251532元,占基本支出的2.17%;抚恤金82700元,占基本支出的0.71%;生活补助2435468.4元,占基本支出的21.02%;住房公积金597149元,占基本支出的5.1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523.21元,占基本支出的1.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042912.69元比上年195244777.09元减少57201864.4元,减少29.3%。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建设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79007123.69元,占项目支出的57.23%,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59035789元,占项目支出的42.77%。
1、2030603人民防空5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4%。其中:耿财行(2016)029号省对下人民防空专项经费(耿马县城人防工程规划),项目开支50000元。
2、2110401生态保护1016229元,占项目支出的0.74%。其中:耿财预[2016]13号2016年拨2013年大树种植费40万,项目开支16229元;耿财预(2017)1号拨县城绿化及环境卫生管理费100万,项目开支1000000元。
3、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18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3%。其中:耿财建[2016]16号拨2016年中央财政农村节能减排第一批传统村落,项目开支1800000元。
4、2111103减排专项支出8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5.8%。其中:耿财建(2017)4号2017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基建投资(孟定),项目开支8000000元。
5、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3663.49元,占项目支出的0.18%。其中:耿财预追[2011]167号耿马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化解下水道改造等工程款的通知,项目开支43653.61元;耿财预[2014]13号耿马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城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路灯维护等121人临时工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项目开支10009.88元;耿财行(2017)325号关于化解预拨政府职工食堂改造经费20万,项目开支200000元。
6、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74255.2元,占项目支出的0.2%。其中:耿财行(2017)322号化解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预拨路灯电费,项目开支274255.2元。
7、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449076元,占项目支出的0.33%。其中:耿财预[2016]013号县城振兴路与公园路交叉口红绿灯、划标线及高杆灯拆除与安装工程款,项目开支250000元;耿财预[2016]013号县城建设路、景戈路、振兴路划标线工程款,项目开支199076元。
8、2121402代征手续费1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7%。其中:耿财行(2017)263号关于下达2017年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的通知,项目开支100000元。
9、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344109元,占项目支出的3.87%。其中:耿财行(2017)325号关于化解预拨经费的通知——污水处理运营经费(2016年污水处理148.32万元,其中:2季度污水处理91万元,3季度57.32万元;2017年污水处理294.68万元,其中:孟定镇污水处理厂2017年第一季度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费及2015年历史欠款运营维护费132万元、县城2017年第一季度污水处理费104.4万元、二季度58.28万元),项目开支4430000元;耿财建〔2016〕31号 2016年度城市公共厕所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开支822709元;耿财行(2017)327号关于化解预拨经费的通知——污水处理运营经费(县城2017年第二季度污水处理费9.14万元),项目开支91400元。
10、2210103棚户区改造25220950元,占项目支出的18.27%。其中:耿财综(2016)8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项目开支8625870元;临财建联发(2016)60号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开支10170000元;临财建联发[2015]52号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开支2235080元;耿财综(2017)1号2017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项目开支4140000元;耿财综发(2017)14号2017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保障性住房补贴租金补贴),项目开支50000元。
11、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67688000元,占项目支出的49.03%。其中:转临财社发[2016]187号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贷款贴息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开支59900元;耿财社发(2017)23号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贷款贴息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开支59900元;耿财社发(2017)19号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项目开支47568200元;耿财社发(2017)63号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中:中央2365.15万元,省3560.91万元),项目开支20000000元。
12、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5186630元,占项目支出的3.76%。其中:临财综发(2016)77号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开支4210000元;耿财综(2016)8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项目开支452230元;耿财综发(2017)1号2017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保障性住房补贴租金补贴),项目开支524400元。
13、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66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6.42%。其中:临财建发(2015)29号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支550000元;临财建发(2015)29号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2013年新建廉租房),项目开支2160000元;耿财建[2014]7号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13棚户区),项目开支2640000元;耿财建[2016]7号2016年国有工矿(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开支1980000元;耿财建[2016]7号2016年国有工矿(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开支11550000元;耿财建(2017)10号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项目开支37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839407.76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96%。比上年132967810.53元增加108871597.23元,增加81.88%。主要原因分析:追加规范津贴增资,稽查大队协管员工资等。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79067.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比上年196313705.75元减少47234637.8元,减少24.06%。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建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900元;办公费280元,差旅费472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50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714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440.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5489.2元,退休费25153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7114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1144.2元。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0816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主要用于办公费5000元;维修(护)费140594元,其他交通费用4075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000元,生活补助742884元,基础设施建设9800000元。
1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530760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136821.34元,津贴补贴2506283.32元,奖金412411元,绩效工资1134865.48元,办公费27675.9元,印刷费1098元,手续费5140元,电费323755.24元,邮电费33604.74元,差旅费39487.77元,公务接待费8010元,工会经费103889.5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2761元,抚恤金82700元,生活补助2435468.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523.21元,基本建设支出基础设施建设82270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200000元,企业政策性补贴4521400元。
1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1352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97149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4400元,基本建设支出基础设施建设46253080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21600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326281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3919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支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6000元,支出决算为68010元,完成预算的7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00元,完成预算的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10元,完成预算的8.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加重,上级检查增加,我单位加大工作力度,下乡走访次数增加。我单位响应国家政策,压缩“三公经费"减少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使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104631.15元减少36621.15元,下降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617.15元,下降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元,下降0.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响应国家政策,压缩“三公经费"减少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元,占88.22%;公务接待费支出8010元,占11.7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XX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耿马县住建局开展主要职能,所属股室相关业务,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1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耿马县住建局开展主要职能,所属股室相关业务,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相关工作,不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0000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4%。比上年7460000元减少7360000元,减少98.66%。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拨款减少。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5490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7%。比上年8286029.9元减少7736953.9元,减少93.97%。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拨款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49076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手续费1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449076元。
1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支出(类)支出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503.51元,比上年231054.87元增加351448.64元,增加152.11%。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加重,上级检查增加,我单位加大工作力度,下乡走访次数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7955.9元,印刷费1098元,手续费5140元,电费5846.43元,邮电费23594.86元,差旅费44207.77元,公务接待费8010元,工会经费103889.5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276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54678144.23元,其中,流动资产249066232.56元,固定资产5611911.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633362.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0029.5元。盘亏资产31件98005元,待报废资产62076.5元,盘盈资产52件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平方米,账面原值1224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1576.5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62076.0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99.4平方米,未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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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54678144.23 | 249066232.56 | 5611911.67 | 3662217.17 | 1626250 | 0 | 362894.5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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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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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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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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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 计 | 595000 | 595000 | 5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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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5000 | 595000 | 5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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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 595000 | 595000 | 5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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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5000 | 595000 | 5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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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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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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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工作取得的成效。
1、加大规划编制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耿马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评估报告通过县城规委会议审查待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步启动了县城20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测绘工作,并于2017年10月31日与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耿马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0)》规划设计合同,由该公司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多规合一”协调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正式开展收资及规划大刚的编制工作。二是各项专项规划编制在顺利推进中。启动了耿马县城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将生态停车场规划纳入规划中,目前已完成规划初稿。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并原则通过县城规委会议审查,增水增绿增花增果专项规划编制已完成待市城规委专家组审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已完成正在征询意见,南汀河风景名胜区总规已原则通过了市城规委会议审查。三是指导乡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勐撒镇、大兴乡、勐永镇、芒洪乡、勐简乡和四排山乡总规完成初步成果汇报以及意见征求、市城规委会议审查、市县联合审查、批前公示,现正在进行同级人大审议。贺派乡近期建设规划正在进行市城规委专家组审查。同时,做好汇报,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本次规划提升工作。四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全县共有省级示范村14个,兴边富民工程沿边村73个,重要交通沿线村庄49个,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67个,以茶为特色村庄1个(其中相互重复村寨13个)。截至11月15日,已完成省级示范村、兴边富民工程沿边村规划编制工作,重要交通沿线村庄中完成3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中完成4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茶为特色村庄正在进行规划编制工作。五是历史建筑划定有序进行。制定完成了《耿马自治县保护建筑确定工作方案》,全县共有不可移动文物57个,包含古建筑、古遗址、石窟寺及石刻、古墓葬以及近现代重要建筑五大类,其中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共18个(国家级文保单位1个,市级文保单位15个,县级文保单位2个);全县现有传统村落1个—孟定镇芒团村,全村传统建筑共18个(缅寺1个,民居17个)。同时,完成了57个不可移动文物及18项传统建筑档案资料采集、照片采集工作。其中,县城9项可以移动文物(含3项市级文保单位)已完成保护建筑位置图、上报表、简介、照片的上报工作。县城以外保护建筑的资料整理工作正在开展。六是健全机制,严格规范规划审查审批。全年,召开了3次县城规委审查会,审查了9个项目规划及10余项规划方案的初审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3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65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852件次;实地踏勘113件次。累计查处违建宗数720宗,共计查处用地面积7.21万平方米,查处建筑面积8.22万平方米。加强城乡规划督察,我县第一批城乡规划督察员已于2017年11月派驻至乡镇。同时,为完善土地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土地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聘用了95名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负责村庄建设动态巡查,并配合乡镇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等工作。通过近一年来的努力工作,乡镇违法建设治理、综合环境整治等多项工作有序推进。
2、抓牢抓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一是全力以赴抓好脱贫攻坚,结合行业职责对挂包村帮扶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化,制定帮扶措施和帮扶计划。开展以贫困退出查缺补漏为主要内容的“入户访贫”活动,结合行业职责,做好扶贫政策宣传。派出2名工作队员驻挂钩村孟定镇尖坪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局班子分别多次深入挂钩村了解挂钩村生产、生活、建房等情况,组织干部职工走访挂钩村尖坪村12次、260人次,帮助解决建房、生产、饮水等困难问题共30余件,并给予资金支持1.5万元。二是完成了全县2017年7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选址意见书的办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房屋建筑施工图及房屋建设单价测算工作。三是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645户,补助资金10682.88万元。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按时完成,结合对乡镇的摸底调查,及时将任务下达到9个乡镇。截至目前,全县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已开工5591户。其中:C级加固改造2086户,D级加固275户,拆除重建2999户,兜底帮建231户;完工3722户,其中:C级加固改造1390户,D级加固改造198户,拆除重建1950户,兜底帮建184户。四是4类重点对象信息核实、认定工作有序进行。成立了15人的危房认定工作组开展4类重点对象危房认定,共对12463户4类重点对象房屋等级进行认定,共认定出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7480户(C级2585户,D级4449户,无房户446户)。五是对乡镇、认定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培训人员66人次,补录4类重点对象人员信息48198人。六是扎实做好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确保全县4类重点对象农危改工作质量安全和技术服务,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抽调技术人员26人协同县农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全县农危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指导技术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和质量巡查124次,培训农村工匠、村组干部、驻村扶贫队员和建房农户4960人次。七是以典型示范带动。为确保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使群众接受加固改造方式。9月份开展对9个乡(镇)分别选了9个加固改造示范点,确定了45户改造示范户进行示范改造,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八是完善痕迹档案资料,强化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严格实行“一户一档”、“ 一户一策”、“ 一户一方案”,建立完善农户危房改造台账,制定了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档案目录及模板,完善档案痕迹。
3、城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组织实施了一批群众关注、影响较大、带动力强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城市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启动实施了一批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年内4公里污水管网已完成,14座公厕已建成5座、在建9座。县城亮光工程约600盏路灯已安装完成,县城甘东西路、老大街、公园路延伸段、震兴路修复改造工作完工通车,甘东西路风貌改造工作正在开展,五条城中村道路、老茶厂、民贸巷、景戈路至车站路、富强路、景戈白塔至建设路连接段改造工程已基本完工,县城主干道增花增果增绿增亮光工程已基本完成,入城口三角地整治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勐相湿地湿地公园、甘东瀑布公园、滨河景观提升工程全力推进。1—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1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21.5亿元的74.94%。二是小城镇加快建设。孟定艾叶大道等五条市政道路加紧推进,其中滨河路、南目算大道已竣工验收;新城大道、艾叶大道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傣乡大道稳步推进。孟定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基本正常,各乡镇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道路、给排水、路灯人行道)改造工作基本完成。三是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完成了《耿马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17—2020年)》报建审批工作,《耿马县“一水两污”建设项目可研》已通过省级专家审查,《耿马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乡镇“一水两污” 项目 PPP建设可研》已通过市级专家审查。加快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对有条件的村庄修建卫生垃圾池、垃圾房、购置垃圾桶,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村庄购置垃圾桶。截至目前,共投资1030万元,完善了村庄垃圾池、垃圾房825个、购置垃圾桶3696个。建成耿马镇弄巴村、四排山乡政府日处理5吨的低温热解垃圾焚烧炉各1座、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2座。65个行政村、75座公厕建设已建成36座,在建39座,完成投资432万元。建成贺派乡日供水规模600立方米的自来水净水设施1座,投资54万元。四是省级示范村建设加快推进。我县2015年至2017年被省级认定的14个“省级示范村”建设在加快推进,其中2015年4个省级示范村建设进入扫尾阶段,完成投资738万元;2017年6个省级示范村建设已完成村庄道路、公厕及路灯安装,计划今年底前全部完工;2017年4个省级示范村在准备前期工作,2018年省级示范村申报工作也在抓紧组织。
4、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继续开展治理“脏、乱、差”、占道经营等工作。共清理整顿占道经营、店外经营1650余处,流动商贩10115余人次。二是创新城市管理巡逻综合执法模式,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大力整治沿街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张贴、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等市容乱象。协同交警队开展非机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000车次,人员800余人次,清理各种违停车辆1289余辆;协同交通运输局共同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协助勐永、勐简、贺派清理整顿占道经营,出动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10车次;共清除小广告19876条;三是积极开展好“街长制”工作,协同各单位对各沿街商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共358份。四是大力开展违法建设行为整治。协助“两违”办排查全县 “两违”案件1416件,拆除违法违章乱搭乱建720户,拆除面积8.22万平方米,封堵违章开口3处,共计23 米。五是新增了垃圾箱、路灯等设备。年内,更换垃圾桶120只,增加垃圾移动箱20只;投资424万元、完成了667盏路灯增补、安装及县城楼体增光工程。全年对城区2137盏路灯、45台控制柜进行维护管理,维修路灯2000余次,更换灯头630套,微电脑21个,交流接触器21个,更换孟定路方向控制柜1台,处理路灯突发故障及地埋线故障30余处,更换地埋电缆315余米,保证了城区亮灯率在98%以上。强化了道路扬尘、施工场地扬尘控制,促进了市容市貌的持续改善,有效解决了影响城市形象和城市环境的突出问题。
5、城市园林工作上水平。持续推进创园工作,推进县创森办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一是完成县城三个入城口规划区范围内花池砌筑6.62公里 ,种植乔木1857株,种植地被3万平方米;二是完成老大街电影院段绿化提质改造以及各条街道的补植补种工作,种植红花玉兰 180 棵、西湖海棠51 棵、日本樱花 53棵,紫薇花 15棵;三是完成环山西路人行道外侧以及道路节的增绿补植工作,种植天竺桂300棵,蓝花楹25棵;四是完成震新路绿化带的色彩提升工作,利用四季秋海棠、中国红、西洋鹃等植物搭配种植,种植色彩植物1870㎡约6.7万株;五是完成幸福路至耿孟路的樱花种植工作,种植苗木250棵,打造樱花大道,全面提升道路绿化景观;六是完成景戈路下段道路两侧4730㎡的绿带进行增花增色提升改造,利用矮牵牛、常春花、四季海棠、天竺葵、菊花、彩叶草、石竹、美人蕉等多种多年生花卉进行组合种植,显现了百花争艳的道路绿地景观,种植各类花卉苗木近78000株,红叶石楠球22株、红花继木球25株;七是完成公园路(震新路交岔路口至鑫源路口)段枯死树木移除重植工作,并对两侧人行道增添下沉式花池3729㎡,种植树径为12㎝的蓝花楹232棵、种植龙船花、栀子、木春菊、太阳花、繁星花等各类花卉植物93225株;八是完成震新路、景戈路下段、公园路延伸段道路节点利用花箱种植点缀,共摆置木制花箱57组;九是完成团结路2480平方米的绿化带进行提升改造,利用繁星花、常春花、四季海棠、天竺葵、木春菊等多种多年生花卉进行配植,种植各类花卉2.3万株、红叶石楠球、扶桑球及山茶70株;十是完成景戈路上段花台砌筑120立方米,花台面积500平方米,种植花卉1.8万株。十一是完成建设路环岛花园、人民路绿化带4275.6㎡的增花增绿种植工作,利用常春花、四季海棠、天竺葵、木春菊、太阳花、龙船花等多种多年生花卉进行配植,种植各类花卉10.69万株、十二是完成老年人活动中心旁以及检疫局绿带进行增花增绿种植。十三是完成羊耿线入城口增设的景观绿带进行了种植提升,种植树木220棵,种植花卉灌木,4.5万株,增加绿地面积2000平方米。2017年投资900余万元,共种植各种木本开花乔木3183棵、多年生草本花卉110.11万株,增加绿在面积1.01万平方米。加强城市园林植物养护与管理工作,对县城部分街道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进行规范性修剪,加大对园林绿化植物的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工作,全面清理各绿化区域的菟丝子,减少菟丝子对园林植物的危害。预计到12月底,建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3.79%、40.7%、9.5平方米以上。
6、保障性住房加快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加快实施,今年1—11月,已分配入住公共租赁住房1300套。历年建设的13286套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已分配入住7086套。共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5.15万元、702户。
7、行业监管领域逐步完善。全年办理报建手续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42个,办理工程安全报监备案12个,共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排查10次,排查一般隐患281项,重大安全隐患1项,较大安全隐患2项,下发整改通知36份,下发停工通知9份,下发《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3份。审核招标文件32份,完成招标项目监管32项,组织监管完成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竞争性发包34个。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共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25份、验收房屋建筑工程40项。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6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件,已收缴公共维修基金297.4146万元。
8、行业发展持续增强。一是建筑业稳步发展,通过加强管理、规范、监督建筑市场有序发展。2017年,在耿建筑企业33家(其中在耿马注册的建筑企业3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26家,三级资质企业7家。1—9月,建筑业增加值75875万元,同比增长13.49%,与市级目标任务136000万元还差60125万元,与县级目标任务139686万元还差63811万元。二是房地产市场不断增强,去库存趋稳可控。1-10月,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共14个,共完成投资1.799亿元,同比下降32.45%,与市级目标任务5亿元还差3.201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5.1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8.16%,与市级目标任务6万平方米还差0.086万平方米,与县级目标任务6.71万平方米还差1.57万平方米。预计到今年底,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8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将达5.6万平方米。1—9月,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达763人,同比增加19.96%,超额完成市级目标任务670人的127.16%;与县级目标任务800人还差37人;劳动报酬1774.9万元,同比增加25.42%,超额完成市级目标任务1600万元的110.93%,与县级目标任务1869万元还差94.1万元。两大行业的持续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9、人防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抓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和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一年来,共审批易地建设项目36件,审批面积97225.68㎡,共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74.83万元。其中,全额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9件,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2.47万元;依据云价收费(2017)8号文件精神,按事业性收费标准下调30%的要求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27件,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2.36万元,减免金额22.07万元。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对机动指挥所及相关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年内对耿马县城、孟定镇辖区内的16台防空警报设施进行了检查,完成了“9·18”、“11·6”试鸣防空警报活动。
10、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制定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7年—2020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情报法》等“五法”学习活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17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线学习并已全部通过考试,开展《砥砺奋进的五年》宣讲活动,及2017年 “安全生产咨询日”主题活动。二是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584项。其中行政许可23项,行政处罚525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9项,其他行政职权23项)。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协助配合县法制办对全县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年内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6份,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二是建立常态化约谈制度,制定《党员干部约谈工作制度》,年内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0人次。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查找领导班子个人廉政风险岗位4个,内部廉政风险16个,风险等级为中级,对排查处来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将风险点控制在零状态。三是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纪律作风、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等专项整治。经排查,一年来我局尚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了中央八项规定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五是强化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年内,发现了1起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农户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资金的情况,并已按程序将此线索问题移交了县纪委。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非税收入为2396568.54元。纳入预算管理缴入本级国库2396568.54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24161.28元,不动产登记费480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35390元,其他缴入国库的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垃圾清运费)493946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21585元,其他利息收入35106.67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377676元,其他收入208223.59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4日
附件:住建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eportal/fileDir/gmx/old/uploadfile/2018/0917/20180917105440472.xls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