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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耿马县人民政府  作者: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8-09-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6401000

  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构成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根据《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区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1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耿马自治县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的批复》(临政复〔2009〕11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耿政发〔2009〕11号)文件精神,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的乡科级派出机构,保留华侨农场牌子。原耿马华侨农场承担的教育、卫生和社会治安等公共事务职能划入耿马镇。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定、决议及各项工作部署。

  2.加强调查研究,收集并及时反馈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为上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3.依法保障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4.制定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组织领导制定管理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

  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下设4个内设机构和一个股级事业单位。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侨务办公室牌子)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党政事务,建立正常的机关办公秩序,做好综合类机关服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3.制定完善纪检审计工作制度,促进管理区纪检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负责对社区及各居民小组的财务账目和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财务收支和其他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4.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发展党员,严格按要求管理党员;负责全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做好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的各项工作。

  5.按照干管权限,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培训,整理完善干部档案;负责工资、职称、福利、老干、电子政务、机构编制、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6.负责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

  7.负责公文起草、打印、上报、下发及各级文件资料保管、归档、保密等工作;加强账务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8.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抓好管理区侨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日常工作。

  9.做好管理区人民武装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开展农业及社区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区三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侨场改革、发展侨场经济、推进我区社会进步的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对管理区农业及社区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

  2.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负责管理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

  3.按照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区的基本统计资料,为管理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4.组织指导管理区内各单位、社区及居民小组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区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搞好统计优质服务,开展统计分析和专项调查。

  5.组织编制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对各居民组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管理区集镇、社区及居民小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用地和居民住宅用地报批等工作。

  6.抓好管理区国土资源管理、土地承包管理、社区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等工作。

  7.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加快广大贫困群众脱贫步伐。

  8.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抓好区内公路、居民组道路的养护管理、特色侨乡小镇规划、区容区貌整治与环境保护、园林绿化与生态建设、公建房屋等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抓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联系管理区内工业、企业发展改革工作,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和招商引资工作。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残联牌子)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文化、残联、旅游、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

  3.负责民政救济、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和残联工作,确保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条件,残疾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00004.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负责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等工作。

  6.负责管理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7.负责管理区老龄、优抚安置工作。

  8.负责管理区原农场场员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协调联系管理区教育、医疗卫生和科技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信访办公室

  1.在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管理、督促、检查、落实本辖区内综治、维稳、平安创建、信访、安全、防范处理界教、涉法涉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积极参与配合严打整治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和突出治安问题。

  4.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协助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户籍人口和外来常住人口管理;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禁毒禁赌等工作。

  5.组织指导辖区内的各驻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小组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负责基层综治维稳人员、企业治保保安和居民小组治保组人员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和检查指导等工作。

  6.制定完善管理区和社区两级综治维稳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收集、掌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关资料;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7.组织开展辖区内综治维稳、法制、平安建设等普法宣传活动,及时总结、上报工作经验和做法。

  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五)华侨管理区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林业、水利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管理区农业、林业、水利的综合管理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负责农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推广及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与配套服务工作;

  4.负责管理区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等工作;

  5.负责管理区土地资源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区内农机管理、农业机械的年审工作;

  7.负责管理区内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早及自来水供给工作;

  8.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管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侨管理区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9人。

  退休人员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776093.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6093.37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004339.47元。其中:基本支出3825001.94元,占总支出的76.43%;项目支出1179337.53元,占总支出的23.57%。比上年减少18891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无上级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管理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25001.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7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管理区、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9337.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完成良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76093.37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4339.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5221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5716.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5%。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301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14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管理区环保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90783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农垦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213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000元,支出决算为28500元,完成预算的77.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00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00元,完成预算的77.0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接待,缩小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00元,下降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元,下降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元,下降4.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勤俭节约,减少接待,缩小开支。(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元,占63.16%;公务接待费支出10500元,占36.8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5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接待人次764人。主要用于管理区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7000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2%。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为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7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为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70000元,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106.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勤俭节约,减少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侨管理区资产总额5,386,459.86元,其中,流动资产2,371,944.39元,固定资产3,014,515.47元,其中,房屋1,826,000.00元,车辆780,000.00元,其他资产408,515.4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9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86,459.86

2,371,944.39

3,014,515.47

1,826,000.00

780,000.00


408,515.4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货物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收入支出,工作取得的成效。

  1、紧紧围绕发展经济的主题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依据县上工作安排和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本场实际,大力开展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以民间矛盾纠纷调解、整治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龙头的各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重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加强重点场所的整治工作,对辖区缅籍“三非”人员重点调查登记,组织开展综治月宣传活动,做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措施制度,扎实开展内部的防范整治工作,在维护稳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指导人民调解,规范信访工作等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一定成效,社会大局稳定。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7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的组织领导。确定由党政“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二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放在首位。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并要求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的相关规定,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三是接受群众监督,吸收群众意见。建立政风行风监督台、纪检纠风督查专线,设立电子屏公告栏、意见箱,用各种形式接受监督。四是认真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eportal/fileDir/gmx/old/uploadfile/2018/0918/20180918104621164.xls

  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6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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