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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林业局2018年预算公开


来源: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gmlyj   时间:2018-02-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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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耿马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耿马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林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各地林业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和整改复耕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核、申报;协调、指导各地山区综合开发。

3、组织指导各地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和审批;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林政稽查;负责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4、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各地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各地政府批准后发布;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及其产品的出口的审核、申报。 

5、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它涉林案件;做好森林公安、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6、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设立、变更事项的审查和申报;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 

7、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林业基金,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8、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 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制定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各地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指导、协调跨区域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绿化评估工作。 

10、负责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林业局下设正股级行政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整改复耕办公室、林政稽查大队。事业机构14个,包括:农村能源站、资源林政站、营林站、林果产业发展中心、生态公益林管理站、林权交易中心、富荣木材检查站、天圆林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林业调查规划队、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局、林木种苗站、国有林场管理站。

2、耿马县林业局总编制数为5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7人,设领导班子成员6人,局长1人,副局长4人,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全县林业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统领全县林业工作,认真践行“临沧作风”,全面推进“马上就办”效率机制,坚持推进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责任清单化,加快推进“森林耿马”建设。确保全县实现林业总产值23亿元以上,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5000元以上。

(一)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全力修复生态环境。一是突出修复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植树造林7万亩以上。紧紧围绕“提高老百姓收入,推动整改复耕政策落实到位”的目标,持续把沿江、沿河、沿路和建档立卡贫困地区、生态脆弱地区作为实施新一轮整改复耕的重点区域,制定全县整改复耕、土地流转、龙头企业三结合工作方案,聚力开展新一轮整改复耕建设,确保完成新一轮整改复耕6万亩。二是强化生态保护。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制度,突出公益林、重点生态林、重要湿地等保护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天然林停伐保护政策。积极开展湿地认定,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完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布局工作,稳步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积极推广新能源,新建省柴节煤炉灶500户、太阳能热水器500台。三是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充分发挥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的支撑作用,通过增花、增色、增香、增果、增绿,持续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层次、品位。整合现有政策和资源,全面巩固全县34个森林村庄建设成效,创建森林村庄9个,建成示范精品森林村庄2个以上。

(二)促进林业产业升级,加快推进兴林富民。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强化龙头带动,延伸产业链条,推动林业产业规模化、品牌化、智能化建设,把“绿水青山”变成了“金山银山”。一是抓实造林绿化。推进林木良种基地、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和商品林基地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造林7万亩,其中:临沧坚果5万亩、珍贵用材林1万亩、其他1万亩;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6万亩、低效林改造2万亩。创新苗圃经营管理方式,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保障全县种苗供应。二是做强做优林产业。制定出台耿马自治县核桃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加大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引导林企业走质量型、效益型、低碳型和品牌化、集约化发展之路,进一步巩固提升以核桃、临沧坚果为主的优势产业,实现优势产业由传统数量增长型向现代质量效益型转变。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和区域化合作,加快扶持发展林业专业组织,建立一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典型。三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下资源和景观资源,科学引导发展林药、林菌、林禽、林畜等林下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森林人家”等森林旅游业,立体开发森林资源,实现“不砍树,也致富”。四是突出做好临沧市2018年第八届国际澳洲坚果大会耿马现场点筹备工作。建立大会筹备联络畅通渠道,主动与各责任单位对接联系,及时收集掌握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把每一项工作做精、做细。

(三)突出精准扶贫,扎实推进林业生态扶贫。一是落实好生态护林员政策。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强化对已上岗护林员管理,建立护林员培训管理、定期考核、资金管理使用、督查考察制度,提高护林能力和效率。二是提高新一轮整改复耕覆盖度和精准度。合理配套新一轮整改复耕、太阳能热水器等生态建设项目,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等,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至少享受到1个以上生态建设项目补助;扎实做好新一轮整改复耕工作,准确掌握贫困农户的需求,凡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的耕地要“宜退尽退”;继续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涉林政策措施,在林地征占用审批、森林植被恢复费减免、林地承包经营权保留、林业项目安排、民俗农房建设用材等方面给予支持,真正实现生态补偿一批的目标。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管理规定做好规划设计、地块实施主体落实、种苗准备、招投标、项目落地、检查验收、资金兑现等工作,确保生态补偿项目资金足额兑现到户到人。

(四)立足机制创新,推进林业改革发展。一是深入推进林权配套改革工作。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推进林地流转,鼓励林农将林地以出租、转让和承包等方式流转给公司、大户造林。规范资源流转行为,完善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收储、担保等中介机构,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公平、公开的林权交易市场。二是改革木材采伐管理方式。简化采伐审批环节,实施更加简便、有效的采伐指标申请、发放和监管模式。逐步探索出管用、实用、可推广的薪柴采伐管理办法,规范从薪柴采伐指标分配到采伐申请、审批、办证、监管的管理措施。三是改进林业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林业“放管服”改革,完善林业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行为,打造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型机关。四是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按照一场一策、一场一品的原则,科学谋划保护和培育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全面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五是创新投融资机制。按照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原则,深入探索研究PPP项目造林,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保障有效、风险可控的林业投融资新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林银企合作、工商社会资本和碳汇交易融资等模式,不断完善政策配套,畅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林业建设渠道。

(五)强化资源保护管理,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坚持依法治林,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从严管控林地。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在优先保障服务全县“五网”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依法规范的同时,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全面完成中央、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重点抓好自然保护区矿权退出工作,完成四方井铁力木保护小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标桩工作。二是狠抓森林防火。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队伍和装备建设,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实施重要防火时段森林消防队伍应急调用制度,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三是强化有害生物防治。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全力做好松材线虫病、微甘菊、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突出抓好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松毛虫的预防和疫情根除工作,把好监测普查、检疫封锁、疫区除治、疫木管理关。确保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四是创新林业行政执法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林业案件综合查处率、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均达90%以上。

(六)围绕加强发展能力,夯实林业支撑保障。完善林业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各种制度安排,创新和完善林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支撑和保障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一是强化法规制度保障。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保护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宣传教育,传播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二是强化资金政策保障。积极推进全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落实,储备一批林业项目,全力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确保全县林业系统到位上级资金60000万元以上。坚持高起点谋划项目、高质量包装项目,积极组织开展系列招商活动,确保到位招商引资资金2亿元以上。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围绕林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林业科技攻关、种苗研发创新、科技成果推广,提高科技贡献率。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加快林业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进程。四是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森林防火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等林业公共服务建设,加强林业站、森林派出所等基层站所建设。大力推进林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实施以注册商标、名优产品、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保护等为重点的品牌发展战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1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19.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6.68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99万元;

2089901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6.39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2.68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万元;

2110401生态保护659.75万元;

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704.13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59.3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性支出644.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6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37万元;住房公积金5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福利支出:

办公费15.25万元;工会经费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离退休费46.68万元;生活补助66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和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预算:

1、林业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为48.8万元,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

2018年预算:

1、林业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

其中:2017年购置防火用车两辆为4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保险费等费用。与2017年相比,2018年维护费相等,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从细节上对经费控制。

公务接待费为其他省市相关单位来我局调研、交流工作产生的工作餐费。2018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不便,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按照耿财发(2014)83号文件执行,从根本上压缩费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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