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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自治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作者:gmgaj   时间:2017-03-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马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三、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及目标

四、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六、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详见附件)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耿财预[2017]1号”要求,现将耿马县公安局2017年财政预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耿马县公安局属于财政全额供给的国家行政机构,内设刑事侦查大队、禁毒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网络安全管理大队等8个大队,看守、拘留2个拘押场所,城区、孟定等10个派出所。

(二)人员构成

2016年底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6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68人;在编实有车辆48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划、安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工作。

(二)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查、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

(三)组织开展刑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四)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涉外案件的查处。  

(七)指导、监督消防、灭火工作。

(八)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承担县政府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十二)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四)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业务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警务督察,发现和查处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边境安定,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应对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强化舆论导控,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大力开展追逃工作,强化治安乱点整治,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加强道路安全整治,扎实做好公安消防工作,强化危爆物品管理力度,加强监所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四、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耿马县公安局部门预算总额为:59019832.53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说明

基本支出51939832.53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174899.31元;商品服务支出8473720.15元(其中公用经费1602000元,工会经费575620.15元,办案业务费3640000元,业务装备费2636100元,车辆经费20000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91213.07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453720.91元,在押人员给养费1582272元,拘押人员给养费168264元,遗属补助33946.8元,乡镇津贴672000元,离休费97464.96元,退休费77964.96元,基本离休费1812元,退休人员财政补助203768.4元)。

2.项目支出说明

项目支出7080000元(其中流动人口协管人员工资5370000元,特警人员协管人员工资17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车辆经费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正常运行。

附:附件6

        附件1-7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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