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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告


来源:  作者:gmjyj   时间:2017-03-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马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告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现将耿马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二)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督促、检查各学校安全工作。

 (三)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负责全县高中、职中、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四)管理、指导全县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科研规划;组织实施“两全”、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及职能范围内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及教育收费的政策;负责本级教育经费的分配;配合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补教育专款的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划指导、统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的教育基建、援助、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六)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制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七)制定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成人高考、普通高考、中考和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督促和宏观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

(九)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耿马县教育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辖31个二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与上年相同,全部单位均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人员基本情况

县编委办核定本单位编制数为2825人,其中:事业专技编制2639人,事业工勤编制174人,行政编制12人。

2017年,耿马县教育局部门预算编制人数4139人,其中在职教职工2650人,公务员1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18人,财政负担临时聘用人员550人,享受遗属遗孀补助人数为108人。

三、经费预算依据及标准

(一)人员工资:按201年12月应发工资数测算。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778.58元测算。

(三)乡镇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500.00元测算。

(四)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按学校的地理位置分为六类,进行测算,每年按10个月计算,一类学校每人每月500元,二类学校每人每月550元,三类学校每人每月600元,四类学校每人每月700元,五类学校每人每月800元,六类学校每人每月900元。

(五)工会经费:按照财政全额供养在职职工全年应发工资总额的2%计提。

(六)基本医疗保险:按财政全额供养在职人员每人每月494.20元核定。

(七)离休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8400.00元标准。

(八)住房公积金:按财政全额供养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2%计提。

(九)工伤保险:按财政全额供养在职职工全年应发工资总额的0.5%计提。

(十)生育保险:按财政全额供养在职职工全年应发工资总额的0.7%计提。

(十一)养老保险:按财政全额供养在职职工全年应发工资总额的12%计提。

(十二)遗属生活补助测算标准:农村户口的每人每月227.5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508.30元。

(十三)公用经费标准:教育局机关按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700.00元预算,学校按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300.00元预算。

(十四)车辆经费:教育局机关每年按20000.00元测定。

(十五)临时人员工资:按每人每月1500.00元测算。

 四、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批复经费收入预算总数为38281.85万元。

五、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批复耿马县教育局支出预算总数为38281.85万元(不包含上级安排专项经费),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为28933.81万元,占本单位预算支出总数的75.58%。

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801.46万元,占本单位支出总数的2.0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6921.58万元,占本单位支出总数的18.08%。

(二)项目支出预算1625.00元(不含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占本单位支出总数的4.25%。

项目支出有:教育均衡发展仪器设备(图书)经费1000万元;两免一补扩大补助范围项目(营养改善计划县级配套资金)600万元;2017年耿马一中校长劳务费25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耿马县教局2016年“三公”支出数为28.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9万元,公务接待费9.6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为36.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4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13.00%。三公经费预算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9个教办的公务用车均在2013年购买,随着年限增加维修维护费用将会增加。

以上数据含教育局下属31个核算单位。

   附件:耿马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耿马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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