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六、本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耿财预〔2017〕2号),为积极稳妥做好年度预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信息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三、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
(二)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辖区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六)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八)承担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九)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十二)承担耿马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耿马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市政工程规划(包括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绿化、电力、电信等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批工作。
(十三)负责耿马县辖区内各项建设项目选址,承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景观、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含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
(十四)指导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审查各乡(镇)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城乡规划的实施。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2017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实力耿马、开放耿马、绿色耿马、幸福耿马、实干耿马、品牌耿马为目标,积极构建“2 3 4”城镇空间格局,全力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一水两污”等民生工程,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加快推进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启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同时按“多规合一”要求启动县城信息数据平台建立,为下步智慧城市建设打下基础。督促指导各乡镇优化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村庄规划成果。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和农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督察。
(二)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易地搬迁新建、原址拆除重建、改造加固除危、保护修缮提升、进城定居、政府兜底”六个一批精准实施的方式,圆满完成我县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5588户的建设任务。
(三)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为推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实施县城、城镇和集镇“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行动19项任务,启动并完成省级园林县城的申报工作,着力营造规范有序、清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
1、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危房改造。完成孟定允相花园和县城滨河家园保障房的分配入住工作。完成2016年3050户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启动2017年200户城镇棚户区货币化安置工作。
2、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镇及村组的“一水两污”设施建设项目、孟定贺海大桥和南目算大桥项目、孟定傣族风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市政道路提升工程、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3、落实好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及维护,提升污水收集率,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力争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完成360吨以上,氨氮削减量完成40吨以上。完善孟定污水处理厂厂区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在建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力争孟定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60%以上。
4、扎实推进城乡公共厕所建设。完成城市公共厕所13座、新增公共厕所覆盖建制村74个的建设目标任务。
5、为增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力争成立并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同时加强乡镇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的培训和管理。
(四)抓好重点项目的建设。启动建设耿马勐相和孟定孔雀湖两个湿地公园、县城民族文化旅游扶贫专线、县城引水入城工程、孟定傣乡大道东段、孟定经四路以及南亚中心广场、金色彼岸、孟定西宇国际•傣梦现代城等项目,完成羊耿线入城口三角地带拆迁工作及12万平方米新家园行动计划旧城改造项目。
(五)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尤其抓好安居房建设工程监管,扎实开展全县城乡建筑安全生产的检查、巡查工作,确保全县建设领域总体稳定。
(六)紧紧围绕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和第五次全省人民防空会议精神,严格抓好人民防空的各项工作落实。
(七)加大“两违”整治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将“两违”整治纳入绩效评价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工作出成效。
四、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耿马县住建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从严控制和降低各项支出。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三)总体思路
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科学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耿马县住建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37人,工勤人员1人。实有人数61人,其中:行政21人、机关工勤人员8人、事业32人,退休人员17人。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四、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2017年耿马县住建局财务总收入11351715.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51715.82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本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1351715.82元,主要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51715.82元(本级财力11351715.82元,专项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本年度预算支出为11351715.82元,其中:基本支出9851715.82元,占总支出的86.79%,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742939.75 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69289.55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9486.52元;项目支出15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3.21%。
五、“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总额37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0000.00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六、本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9851715.82元,项目支出15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
1、2120101行政运行7643514.43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74025.68元,生活补助1800199.20元,公用经费105400.00 元、车辆经费360000.00元、工会经费103889.55元;
2、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229.27元,用于上缴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及养老保险;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67684.80 元,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2080507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15950.00元,用于退休人员财政补助。
5、2210201住房公积金623337.32元,用于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
1、2110401生态保护1000000.00元,用于县城绿化及环境卫生管理经费;
2、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500000.00元,用于孟定老城区市政道路改造工程。
附件:1./eportal/fileDir/gmx/old/uploadfile/2017/1030/20171030113529790.xlsx
2./eportal/fileDir/gmx/old/uploadfile/2017/1030/20171030115159526.xls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