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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作者:gmgmz   时间:2017-03-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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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镇情

二、部门职能

三、部门基本情况说明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基本支出情况

六、项目支出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耿马镇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分析报告

一、基本镇情

耿马镇位于耿马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于1988年4月由城关镇和耿宣区合并而成,时称耿宣镇,1993年3月更名为耿马镇。全镇总面积441.95平方千米,东至南碧河与勐撒镇、芒洪乡和四排山乡隔河相望,南与贺派乡接壤,西北两面与孟定镇、勐简乡相连。全镇耕地总面积17.1万亩,林地面积2.5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6.32%。辖区共有11个村委会和3个社区,111个自然村,125个村民小组,40个居民小组,人口18568户56464人,其中农村人口8369户34896人。居住着傣族、佤族等19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数的57.42%。全镇有党的基层组织72个,其中党委1个,党总支15个,党支部56个,有党员1457人。全镇共有在职干部职工90人,其中公务员33人,事业人员57人,辖有16个办公室(中心站所)。根据管理权限辖区内有1所中学、12所完小、1个校点和3个幼儿园,中学有教职工45人,在校学生569人;小学有教职工208人,在校学生2747人。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制订本镇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系列化建设,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党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4)、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的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

(5)、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6)、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镇,建设文明乡(镇),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

(7)、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战、侨务、物价、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8)、加大辖区人力资源开发,收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和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9)、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发挥群众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作用。

(10)按照国家和县有关政策、法规、规章,通过税收形式,参与全镇范围内的收入分配,形成由预算内收入,非税收及组成的镇财政收入,为镇政府实现职能提供财力保证。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基本情况说明

耿马镇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3。分别是耿马镇政府综合办、人大、纪委、党政办、妇联、规划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土保持站、文化广播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3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5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5人。离退休人员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6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耿马镇财政预算总收入144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7.2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7.27万元,占总支出的99.31%,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0.6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07万元,主要反映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大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群众团体事务、财政事务等的支出。(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26万元,主要反映群众文化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54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73.1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主要反映洁净耿马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7.16万元,主要反映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7)农林水事务支出289万元,主要反映农业、林业、水土保持单位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84.13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基本支出情况

(1)2017年用于保障耿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1.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42%;(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村级纪律监督工作经费、村民小组工作经费、车辆经费、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农村党员培训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35.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与上年对比增12.18万元,增加原因为车辆经费、村民小组工作经费等经费增加。(3)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各项生活补助、退休人员财政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13%。

六、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耿马镇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洁净耿马专项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万元,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资金困难。

七、“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本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总额1183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38300.00元,较2016年减少4300.00元,其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00元,较2016年增加20000元,其原因是车改政府增加车辆配置一张。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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