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耿巩固振兴组办〔202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作、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现将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6月17日至6月27日),如有异议,请与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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