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银保监局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转发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文件的通知》(云银保监〔2021〕6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耿马自治县农村信用社2023年度第二季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农户及贴息资金情况进行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贴息农户及贴息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意见,可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向耿马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883-6121107,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