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关于开展全省农村致富带头人先进个人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云乡振处发〔2023〕39号)、《临沧市乡村振兴局转发关于开展云南省农村政府带头人先进个人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关于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先进个人表扬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各乡(镇)开展了评审推荐工作,通过村、乡(镇)两级初审,县乡村振兴局复审,并征求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耿马分局、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耿马县税务局等部门意见后,拟确定俸绍春、汤志文2人为“云南省农村致富带头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现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公示如下:
附件:1.耿马县农村致富带头人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2.耿马县农村致富带头人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监督电话:0883—6121107
耿马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