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耿马县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提交资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表(由登记中心提供);
2.买卖双方交易合同(二手房买卖)、商品房备案合同(商品房买卖)、完税凭证;
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不动产登记抵押证明(他项权利证书)、宗地图、房产分户图;
4.买卖双方及银行身份证明材料(个人的提交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5.带押转让协议(买卖双方、银行共同签订)、银行与买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价值确认书或评估报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