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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第二批)


来源:  作者:司法局   时间:2020-11-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和华侨管理区,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耿单位和军警部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要求,按照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耿马自治县司法局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第二批)进行了审查。现将各有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档案局

  负责人:张昌赛

  执法区域: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执法类别:档案

  办公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甘东西路50号

  监督电话:0883-6121833

  邮编:6775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

  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负责人:李进荣

  执法区域: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执法类别:道路运政

  办公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鑫源路(县检察院旁)

  监督电话:0883-6121439

  邮编:6775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等。

       三、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道路运输管理局

  负责人:杨力

  执法区域: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勐简乡

  执法类别:道路运政

  办公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中缅路下段

  监督电话:0883-6518106

  邮编:677506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等。

  四、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负责人:和明东

  执法区域: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执法类别:烟草

  办公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大街213号

  监督电话:0883-6121120

  邮编:6775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

  五、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人:金江云

  执法区域: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执法类别:退役军人事务管理

  办公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公园路42号

  监督电话:0883-6124111

  邮编:677500

  主要执法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六、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张超

  执法区域: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嘎孟召路

  监督电话:0883-6516007

  邮编:677506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上述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除遵循本部门专门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公共法律规范。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投诉电话:0883-6125123。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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