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云南省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以及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依法行政,避免以罚代管,保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现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执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的通知》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试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的通知》
附件2:《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试行)》
附件3:《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