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对城镇居民到殡仪馆火化后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的,免收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农村居民死亡进入殡仪馆火化并选择在本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的,免收殡仪馆火化基本费、运尸费,并给予一次性安葬奖励2000元。少数民族群众对死亡人员在固定区域自行火化安葬骨灰不留坟头或深埋遗体安葬不留坟头的节地型绿色安葬方式,对死亡人员家属给予一次性安葬奖励3000元。凡具有耿马县户籍、且不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村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在殡仪馆火化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一次性领取火化补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