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就报送审查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建立对外劳务服务平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对外劳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根据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推动“双向劳务派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商外经〔2023〕46号)和临沧市商务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公安局临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推动临沧市“双向劳务派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165号)文件精神,结合耿马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建立对外劳务服务平台工作实施方案》。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推动“双向劳务派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商外经〔2023〕46号)《关于推动临沧市“双向劳务派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165号)等文件,结合耿马实际制定。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新起草的实施方案共3个内容。
一、建设服务平台的目的意义和目标任务
二、实施步骤
(一)健全组织,完善方案
(二)宣传发动
1.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三)建设阶段
1.硬件平台建设阶段
2.工作平台建设阶段
(四)检查验收、完善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保障人员、场地、设备、办公经费的投入
(二)建立联运协调机制
1.在县服务平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管辖谁处理,谁签约谁负责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四、有关方面的意见
一是坚持根据上级相关政策依法起草。根据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推动“双向劳务派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商外经〔2023〕46号)和临沧市商务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公安局临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推动临沧市“双向劳务派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165号)文件精神,结合耿马实际起草。
二是征求各方意见。结合我县各职能部门职责,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外办、县融媒体中心、县职教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孟定海关等22个职能部门广泛征求意见,给《实施方案》提供了必要的帮助。
五、文件实施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