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决策评估报告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1:09 点击率: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及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对《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开展决策评估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实施程序合规,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标符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耿马自治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社会效益。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围绕坚持分类引导、合理扶持养老机构发展及不断优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供给目标,全面加强养老机构、保障、管理等方面工作,养老服务水平得到快速提升,目前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标符合。

根据县人民政府对《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批示要求,县民政局结合耿马实际起草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送审稿)》,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决策执行的效益分析

建立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机制,对7所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通过机构自评及县级评定,县中心敬老院被评定为三级敬老院,勐撒镇敬老院、勐永镇敬老院达到二级敬老院,孟定镇敬老院、勐简乡敬老院、四排山乡敬老院为一级敬老院。实施“食惠助老”行动,白马社区幸福食堂目前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照护托老”行动,推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对全县低保对象中完全失能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5404人开展摸排,认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199人,其中:有集中供养意愿4人已入住集中供养,新建的7个居住小区已全部规划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任务1个(县中心敬老院),现已完成达标创建。

三、决策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够健全。由于部分社区用房有限,不能提供专门的场地以满足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需求,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没有更多地考虑养老设施的配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功能的拓展。二是社区居民养老观念落后。社区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力量薄弱,缺乏服务的多样性,没有专业的服务队伍加入,难以有效地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三是社区养老队伍缺乏专业性及后续服务资金受限。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没有配备相关养老服务人员,财政补贴远远不能满足其运行中的经费需求。

四、决策的社会认同度

《实施方案》自出台以来,全县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更加可感可及,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日趋合理,护理型床位在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55.6%,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广泛发展。

五、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以及修改决策的意见或建议

总体来看,《实施方案》各项制度程序设计合法,操作性和实用性强,有效推进了耿马自治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水平。承办部门建议:《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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