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41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47号)等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依法依规明确我县基本草原范围和面积,实施更加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进一步强化基本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县根据省人民政府开展全省基本草原划定相关工作要求草拟了《耿马自治县基本草原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相关部门未提出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姚志微,意见反馈电话:0883—6125957。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