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耿马自治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45 点击率:

根据《临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的通知》,现就报送审查的《耿马自治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方案)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决策部署,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临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的通知》(临就业办发〔2024〕4号),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我县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耿马自治县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40号)、《临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的通知》(临就业办发〔2024〕4号)等文件,结合耿马实际制定。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稳岗快招促就业。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接协同,摸清政策性岗位空岗数量,挖掘编制存量,加大加快补员力度,积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规模。加快组织“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西部计划”“城乡社区专项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开发更多社区服务、医疗卫生、科研助理等岗位,做好27名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进一步加快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工作,提早发布公告,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公务员招考3月底前笔试、4月底前面试、6月底前完成招录,事业单位招聘3月底前笔试、8月底前完成招录。

)支持企业拓岗促就业。实施中小企业经营主体培育计划,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经营主体总量,拓展市场化就业渠道。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到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走访对接,围绕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等领域,拓展一批知识型、管理型、技能型就业岗位。实施“人社干部挂乡(镇)进企拓岗稳岗行动”、“就业创业政策进企业、进校园、进村(社区)活动,围绕服务“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开展组团式访企拓岗。持续抓好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10个一批”政策措施落实。聚焦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畅通政策落实渠道,建立政策兑现清单,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及时兑现稳岗返还、社保降费、税收优惠、就业补贴等惠企政策。对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我县各乡(镇)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提升技能技术促就业。加快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结合我省高原特色农业、绿色能源、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与行业企业对接合作,合理确定培训工种,拓展培训项目,动员大学生积极参训。紧盯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大力推行“项目制”、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力争全年培训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50人次以上。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带动作用,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国家、省、市、县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四)扶持自主创业促就业。结合开展多元的创业指导和交流活动,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师资库,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指导站,积极参加“创翼云南”等创业赛事活动。加强创业帮扶,以打造“创业小镇”“创业街区”“创业社区”“创业村落”为契机,为高校毕业生创业精准提供政策解读、创业培训、融资对接、成果转化等一体化服务,力争全年组织大学生等青年人才创业培训不少于30人。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创业贷款最高30万元、创办小微企业的最高400万元贷款支持,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五)引导返乡兴乡促就业。实施好云南省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和引导支持大学生等青年人才返乡创业就业的23条措施,建立返乡大学生创业人才库,为返乡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策划、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针对性服务指导。实施青年人才返乡创业做电商专项行动,加大电商就业创业培训,力争每年培育不少于2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返乡创业做电商,符合条件的给予免费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导师帮扶、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

(六)深化产教融合促就业。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融入就业创业各环节,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充分发挥行业企业龙头地位和技术资源、人力资源、产业链资源、创新能力等方面优势,不断拓展“政、校、企”合作项目,打造产教融合就业创业共同体。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把耿马县职教中心作耿马产业发展的创业创新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就业创业平台(载体)建设,培育“毕业即就业”供需对接生态圈,加快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政校企优势互补、就业结构持续优化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七)强化兜底帮扶促就业。加强对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帮扶,建立帮扶台账,提供“一人一策”“一人一档”精准服务。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宏志助航计划”,实施云南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和工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暖心行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把脱贫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就业一对一结对帮扶。对通过市场化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要通过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或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八)维护合法权益促就业。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灵活运用各种媒体载体,开展普法进校园等活动,通过服务普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建立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公开举报求助途径,维护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加强相关舆情监测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九)完善服务体系促就业。加快构建“基层社区+就业”、“基层就业经办+人力资源机构平台”、零工市场、“幸福里”社区为支撑的“15分钟就业服务圈”。联合高校提前开展就业需求大排查活动,提早发布服务渠道,2024年3月底前形成服务清单,6月底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服务公告。加密招聘服务,精准开展大规模线上招聘,高频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万企进校园计划”“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千企万岗直播送岗”等“10+N”服务活动。及时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用好高校毕业生信息化实名制系统,做好信息化动态采集和实名制服务,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十)营造良好氛围促就业。将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做好高校毕业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积极选派优秀选手参加首届云南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开展“扬帆计划”“社区实践计划”和“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等活动。充分发挥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优势,鼓励将参加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招聘活动体验纳入第二课堂必修课,落实学分要求。选树一批就业创业典型案例,推荐表彰一批临沧市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创业先进典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方面的意见

为顺利起草印发《耿马自治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制定起草工作在遵循省、市、县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原则下,就以下方面展开:

一是坚持根据上级相关政策依法起草。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40号)、《临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的通知》(临就业办发〔2024〕4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耿马实际起草。

二是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结合我县各职能部门职责,向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办公室、县国资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职教中心等16个职能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6月28日在耿马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1个,给《实施细则》提供了必要的帮助。

五、文件实施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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