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耿马自治县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决策评估报告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56 点击率: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及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对《耿马自治县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开展决策评估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实施程序合规,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标符合

2023年6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2023年7月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40号)。2023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2023年7月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2024年5月临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最新印发的省、市相关措施方案的通知,为更进一步服务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参照临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临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促进2024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的通知》(临就业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草拟了《耿马自治县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通过征求责任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印发。

该《方案》实施目标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决策部署,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确保我县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目前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标基本符合。

二、决策执行的效益分析

《方案》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社会效益。一是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沧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人,“三支一扶”人员2人,通过各类招聘招考,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142人。二是通过企业拓岗促就业。2023对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共2户企业 10人,补贴共计2万元)。对耿马自治县各乡(镇)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共2户企业5人,补贴2.5万元)。三是2024年开展S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6个班次,共培训高校毕业生51人次。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技能水平,帮助其尽快创业就业。四是2024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15人共345万元,均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五是2024年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系统登记求职的318人,及时进行就业帮扶,提供1311服务,服务率达100%。

三、决策存在的问题

尽管《方案》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和就业的大环境影响,耿马自治县县内企业也无法满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市场上还依然存在“有活没人干”和“有人没活干”的问题。企业发展需要人才,而需要就业的劳动者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供需矛盾一直存在。

四、决策的社会认同度

《方案》是耿马自治县第一个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文件,《方案》的出台涉及多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通过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扩大了就业帮扶政策知晓面和工作影响力。高校毕业生是重要的人才资源,耿马自治县帮扶就业措施帮助大部分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地实现了就业创业,通过就业统计监测分析,就业形势分析研判,精准落实了帮扶措施。

五、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以及修改决策的意见或建议

总体来看,《方案》制定程序合法,操作性和实用性强,有效推进了耿马自治县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承办部门建议:《方案》按照规定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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