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20〕3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
二、补贴对象及条件
云南省实现灵活就业并购买社会保险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四、申报材料
(一)灵活就业证明(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场管委会社保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均可);
(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2、3页在正面,6、7页在反面);
(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四)缴费单复印件1份,原件自留;
(五)金融社保卡复印件1份,请写上持卡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六)毕业证复印件1份。
五、申请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