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办〔2022〕19号)规定,“对异地转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扶持对象,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省内县外,按照每人600元标准给予补贴;省外,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补贴。”经本人申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审核,认定杨光林等71名脱贫劳动力符合享受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83-6127117、6122867
监督电话:0883-6129161
联系地址: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耿马自治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一次性生活补贴拟发放花名册(第四批)
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