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根据《关于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办〔2022〕19号)规定,“对吸纳扶持对象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其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按照每人600元标准给予补贴;稳定就业12个月(含)以上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补贴。”经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审核,耿马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享受吸纳扶持对象一次性岗位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83-6122867 监督电话:0883-6129161
联系地址: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耿马自治县2024年吸纳扶持对象一次性岗位补贴拟发放花名册
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