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就业扶贫车间(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19〕27号)文件精神,经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初步认定耿马班卖振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就业帮扶车间申报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公示有异议,可向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6127117 监督电话:6129161
联 系 人:陆 瑞
联系地址: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