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作用,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发放的通知》(临人社便函〔2023〕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扶持对象:
对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日期为准)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以退役证发证日期为准)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创业者经营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
(三)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诚信守法经营。
(四)创业者经营项目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五)创业主体为独资经营或社会组织的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其它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
(六)申请人创业主体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属于小微企业。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1年的。
2.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1年的。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
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三、指标和标准
(一)指标:2023年全县共择优评选4个项目予以补贴。
(二)补贴标准: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
四、项目申报流程
补贴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动员大学生申请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动员退役军人申请人,依托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此项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1)、补贴申请人的毕业证或退役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证明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五、项目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7日。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3-6122867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83-6127111
申请表到gmxjyzx@163.com邮箱下载;邮箱密码:jyzx6127117。
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