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耿政办发〔2020〕58号)的要求,有序推进耿马县餐饮业废气治理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参与餐饮业废气治理设备升级改造的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治理单位所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成立时间至少一年,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齐全,年检合格、有效。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所选用的设备质量合格,需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油烟净化装置所采取的油烟治理技术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技术规范,油烟排放达到《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关要求,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三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有专业的设计和餐饮业废气治理设备的安装团队;
(五)需承诺建立专业化运维机构,对所安装的餐饮业废气治理设备开展运维服务,并保证运维服务的质量;
(六)本次征集面向餐饮业废气治理设备生产厂商,每名申请人仅能代表一家生产厂商。
二、应完成工作内容
完善餐饮废气收集系统,确保集烟罩覆盖产生废气的所有加工环节,杜绝废气无组织排放;安装废气净化设备并合理匹配风机,使用净化设备和引风机联动开关,确保净化设备和风机同步运行;对引风机产生的噪声同步治理,设备噪声须符合噪声功能区二级区标准;按照规范建设排污口和采样平台;预留运行状态在线监控设备所需电源。
三、报名时限
本次公开征集于2022年4月29日开始,于2022年5月10日24时结束。
四、报名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意愿参加评审的治理单位于上述期限内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箱(gmxczj01@163.com)提交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五、治理单位评审及公示
报名结束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组织专家对治理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综合评分,治理单位于评审会当场提交治理方案的纸质版(7份)及电子版,治理方案和得分将公示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为餐饮业企业改造提供参考。
附件1:耿马县餐饮业废气治理设备升级改造单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