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
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的相关工作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勐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金江云 镇党委书记
杨高飞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陶树岗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张贵荣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杨建昆 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刘桂芳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铁所柱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鲁国桃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光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雷美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自从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张永明 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杨玉荣 勐永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万保富 新和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陈光荣 芒来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郑学良 芒佑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陈新华 芒糯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林树昌 光木林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唐新华 香竹林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鲁振宏 帮令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叶新传 河底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由张永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各村(社区)土地专管员抽调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75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5户、农房抗震改造70户,耿马自治县下达我镇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指标54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4户、农房抗震改造50户。
三、改造范围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对象为: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二是农房抗震改造对象为:自愿申请享受农村住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的建房农户,通过对农房改造后,农户住房必须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四、改造方式
(一)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抗震加固改造的农房,应当组织专家结合《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认定与抗震改造技术要点》,针对房屋危险点制定“一户一方案”,方案应当包含房屋整体或者局部危险点加固处置具体方式、工程造价预算、加固改造应当注意和把握的重点环节等要素。
(二)拆除重建。实施拆除重建的农房,应当具有重建施工图(草图),并明确重建房屋结构类型、开间、层高、抗震措施等要求。
五、补助标准及建设标准
(一)补助标准。2023年中央财政农危改补助资金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危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镇财政“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按照户均1.4万元/户;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按照户均1.2万元。各村(社区)要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统筹力度,坚持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支持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要求,积极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二)建设标准。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内农房改造指导工作,坚持保障居住安全,引导农户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更不能因建房过度负债而返贫。对拆除重建(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30—6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不高于18平方米。厨房和厕所建在房屋内的总建筑面积可适当提高,3人及以下农户增加6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增加9平方米,楼梯间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
六、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完善用地手续。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的对象必须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完善用地手续,严禁出现未批先建、违规用地等违规情况。
二是先竣工先享受原则。由于县上下达的指标任务少于各村(社区)实际上报的需求数量,政策享受依照谁先竣工谁先享受原则执行,竣工时间以村干部现场验收确认为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竣工时间不晚于2023年11月20日。
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采用自建方为主,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确需采用统建方式,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要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提高农民群众建房安全意识,提升农房质量安全和建房品质。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后的房屋要达到抗震设防安全基本要求,保证改造后农房正常使用安全;各村(社区)要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每户巡查不少于3次,其中基础验槽、砌体工程、楼板浇筑3个环节必须巡查到位,建立台账并拍摄照片留档;农房抗震改造每户巡查不少于4次,其中基础施工、钢筋混凝土地圈梁、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或框架柱箍筋、楼板浇筑4个环节必须巡查到位,建立台账并拍摄照片存档。县级住建部门将适时对农房改造户施工建设情况开展抽查评价,对进度缓慢或问题突出的要进行专项督办、指导整改和通报批评。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要重视社会舆论引导,及时公开农房建设政策措施、改造实施方案、资金补助等信息,做好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使农村危房改造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五是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及系统录入工作。2023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于2023年2月26日前全部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统一使用系统管理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及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
七、做好2022年农房改造扫尾工作
各村(社区)在组织实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同时要抓紧做好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各项扫尾工作。一是抓紧完成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竣工验收工作;二是完善档案资料和台账管理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临沧市耿马县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认真组织专人做好“一户一档”管理工作,逐户建立档案,建立一村一汇总、一镇一台账的管理制度;三是要及时完善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信息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