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 2022/2023 榨季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0:08 点击率:

耿马自治县 2022/2023 榨季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

推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提高甘蔗良种率,扩大机械化作业,降低甘蔗生产成本,调动广大群众发展种植甘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关于落实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依据

(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6 )

(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 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02 )

(三)《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 2020 —2022 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政办发〔202086 号)。

(四)《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农种药〔20211 号)。

二、补贴原则

(一)坚持“先种植、先作业、后补贴”和“谁种植甘蔗、谁享受补贴”的原则

(二)坚持按实际新植(含翻种、扩种)甘蔗面积直接补贴给甘蔗种植主体。

(三)坚持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甘蔗种植主体。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糖料甘蔗种植主体,包括个人、甘蔗种植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二)补贴标准。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按当年新植合法面积每亩补贴 350 元,合法的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每亩补贴 170元,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每亩补贴 25 元,机械化联合收获作业每吨补贴 30 元,机械化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每亩补贴 20 元,蔗叶机械粉碎作业每亩补贴 20 元。

四、补贴发放流程

(一)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补贴。符合条件的糖料甘蔗种植主体完成种植任务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区)组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制糖企业农务人员依法依规开展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逐级造册汇总,上报县级糖料甘蔗种植主管部门依法审核。8 月底前,县级糖料甘蔗种植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制糖企业,依照验收实绩和审核结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通过金融机构“一卡通”统一发放,其他种植主体补贴款按相关规定兑付。

(二)机械化作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糖料甘蔗种植主体在完成机械化作业后 30 日内,向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交作业补助申报表,并提供经制糖企业农务人员和村、组干部依法依规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业服务协议,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行驶证正本、副本复印件等),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糖料甘蔗种植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汇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据补贴发放标准,由县财政部门下拨补贴款到业务主管理部门,业务主管理部门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到糖料甘蔗种植主体,其他种植主体补贴款按相关规定兑付。

五、资金来源

按照上级补贴政策和实施方案,中央及省配套资金 95%、州市及县级配套 5%,结合临沧实际,市及县级配套部分按 1:9 配套(市级配套 10%,县级配套 90%),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下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蔗糖产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落实补贴资金发放日常工作,起草制定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牵头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和录入、审核补贴数据等,协调相关部门完善补贴发放工作档案资料,牵头办理资金发放相关手续;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补贴资金,抓好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协助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补贴面积进行实地核查验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督促乡镇信用社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甘蔗种植主体“一卡通”;县审计局负责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纪委监委负责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本乡镇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各项工作。

(二)保障资金需求。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下达,县级配套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坚持上年度结余资金滚动到下年度继续使用。县财政局要根据各级资金到位情况,及时统筹调度,确保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开展检查验收。从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抽调人员,组建耿马县 2022/2023 榨季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面积核查验收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核实数据、走访蔗农、随机抽样、现场核实等方式深入实地开展检查验收,重点对甘蔗种植使用脱毒健康种苗面积情况和机械化作业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补贴面积真实、精准和政策执行不走偏、不变样。

(四)实行事前公示。对已核定到户的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补贴面积及补贴金额,机械化作业补贴面积及补贴资金,由村两委统一核实,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认可,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各乡镇、村、制糖企业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把问题消化在补贴资金发放之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安排和督促乡镇信用社,在资金划入种植户银行结算账户后的 7 个工作日内,以村为单位直接或委托村两委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五)严格资金监管。对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的发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肃资金拨付程序,不得虚报冒领,不得集体领取,不得代领代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税费、贷款或借款等,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用在“刀刃”上。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完整准确的了解掌握补贴政策,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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