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永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特制定勐永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科学严谨、依法处置”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勐永镇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勐永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金江云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杨高飞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雷美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贵荣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陈仕东 镇党委副书记
杨建昆 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马正丽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铁所柱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鲁国桃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陶树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陈光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丽娟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罗红敏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劲松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汝明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俸静莹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欧 燕 镇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张永明 镇村镇规划中心主任
罗自从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杨其润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查高虎 勐永派出所教导员
唐国琴 勐永卫生院院长
杨建荣 勐永中心校校长
徐鸿斌 勐永中学校长
梅超蓉 勐永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杨玉荣 勐永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万保富 新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陈光荣 芒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郑学良 芒佑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陈新华 芒糯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林树昌 光木林党总支书记、主任
唐新华 香竹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鲁振宏 帮令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叶新传 河底岗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府食品安全办(勐永市场监管所),办公室主任由雷美双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镇派出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勐永中心校、勐永中学、勐永卫生院、勐永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抽调,抽调人员在镇政府食品安全办办公。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的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成立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市、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督促各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3.负责提出启动和终止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建议;
4.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向镇食安办报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7.组织信息发布。
(三)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社会维稳、医疗救治、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管控组六个工作小组。
1.社会维稳组
组 长:杨建昆 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副组长:查高虎 勐永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从镇综治办、勐永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原料和被污染食品用具。查明事故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器具,消除污染。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完成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医疗救护组:
组 长:雷美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唐国琴 勐永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从勐永镇卫生院统筹抽调人员组成
由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协助建立稳定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完成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贵荣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副组长:杨丽娟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从党政办公室和财政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完成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事故调查组:
组 长:马正丽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李劲松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从纪委和市场监管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调查情况。完成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善后处理组:
组 长:陈光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杨其润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成 员:从事故发生所在村(社区)、民政、社保中心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社保、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完成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舆情管控组
组 长:鲁国桃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李 舜 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成 员:从镇党政办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向公众报道有关事件情况;负责审查各类媒体登载的有关稿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跟踪研判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其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镇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四)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如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储备的应急设备包括:1.救护车;2.医用氧气;3.压舌板;4.洗胃机;5.心电监护仪;6.医用担架;7.血压表;8.听诊器;9.血氧饱和度检测仪;10.血液分析仪;11.民政救灾帐篷;12.民政救灾棉被等。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指挥部办公室研究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镇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相关部门在镇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的村委会,要按照调度,参与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镇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五)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六)对阻挠、破坏、销毁抽样样品的行为,可由执法部门进行干预并强制抽样。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七)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政府通报信息,预警做好应对准备。
六、信息发布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根据“信息归口,统一发布”的原则,在县级部门的指导下,由权威部门通过广播、新闻稿等形式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和说明。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院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救治,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镇政府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
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镇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八、后期处置
(一)恢复秩序
应急工作结束后,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1.事发地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分析报告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及时向县级政府及其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抄送镇食安办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
九、附 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