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勐撒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勐撒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9:33 点击率:

耿马自治县勐撒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
填报单位:














序号项目类别
和项目名称
是否属于产业类项目(填是/否)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旅游类项目须下拉框选择,其余类型不选)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内容(详细填列工程量化指标)补助标准(有补助标准的填列,没有不填)计划总投资(万元)


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直接用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情况项目建设时间计划绩效目标(有量化的核心指标)项目实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金融资金投入社会资金投入农户自筹脱贫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



个数金额
(万元)
户数人数
1勐撒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产业发展丙令村、户肯村、琅琊村、芒茂社区、芒枕村、箐门口村1.水生产车间及空压机房、包装车间,建筑面积为1365.04㎡,概算投资204万元
2.取水口及管网,敷设12公里取水管,水管采用镀锌钢管DN100,概算投资192万元;
3.钢混水池,容积:60m³(内径:4m×5m×3m),概算投资12万元;
4.10kv高压线,变压器1台及线路及电杆,概算投资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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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712742023.92023.12参与主体在每年获得固定资产使用收益20万元的基础上,按照前三年每年10万元,三年后按照利润情况提成,即:年利润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按10万元进行提成,年利润在100万-150万元(含150万元)按12%进行提成,年利润在150万-200万元(含200万元)按15%进行提成,年利润在200万元以上按20%进行提成。
获得利润按各参与主体项目资金及土地折资投入比例进行分成:
①芒枕村资金及土地折资投入111.798万元占26%,预计每年收益18.8万元(含水资源管理劳务服务费);
②丙令村资金投入70万元占14.8%,预计每年收益4.44万元;
③城子村资金投入70万元占14.8%,预计每年收益4.44万元;
④琅琊村资金投入70万元占14.8%,预计每年收益4.44万元;
⑤箐门口村资金投入70万元占14.8%,预计每年收益4.44万元;
⑥户肯村资金投入70万元占14.8%,预计每年收益4.44万元。
勐撒镇人民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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