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 2021 年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9:43 点击率: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 2021 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核定缴费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我县将开始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 50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以上人员必须是在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到耿马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灵活就业人员,按不超过实际缴费额 2/3 的标准给予补贴;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不超过实际缴费额 1/2 的标准给予补贴。

缴费人员自愿选择缴费时间与缴费档次。社会保险补贴按年度申请,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但初次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

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补贴期满的人员不再重复补贴。

三、分批次分片区办理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群拥挤,减少人员流动,2021 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分批次分片区办理。孟定镇、勐简乡、孟定农场、勐撒农场、华侨管理区社

保中心负责接收和初审所属辖区内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后统一报送到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其它乡镇符合条件人员直接到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县人社局一楼

城保大厅),社保中心主要负责宣传和解释工作。各片区工作人员请于 11 月 12 日前将收集到的材料交到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四、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所需材料

(一)灵活就业证明(乡镇、农场社保中心出具);

(二)失业证(也叫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复印 2、3 页在正面,6、7 页在反面);

(三)身份证复印件 1 份(正反面);

(四)缴费单复印件 1 份,原件自留;

(五)本市内办理的本人名字信用社卡或存折复印件 1 份,请写上持卡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六)《残疾证》复印件 1 份(残疾人提供);

(七)《云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1 份(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

(八)零就业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 1 份(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

(九)《毕业证复印件》1 份(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五、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农场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并把组织好此次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六稳”“六保”总体要求的具体举措,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保障,统一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请各乡镇、农场于 11 月 1 日前反馈一名业务员到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莲珠,联系电话:0883-6127117)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10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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