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0—6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来源:耿马县卫健委 作者: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7:20 点击率:


耿马自治县0—6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控

工作方案(2023—2025年)


先天性心脏病(以下简称“先心病”)是我国发生率最高的先天畸形,严重影响儿童健康和人口素质。开展先心病综合防控对提升全县儿童健康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人均期望寿命意义重大。 随着筛查技术的运用,先心病患儿发现率逐年提高。为切实做好全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实现0—6岁儿童先心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先心病患病率、死亡率,增进先心病儿童健康福祉。根据《临沧市0—6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控工作方(2023—2025年)》和市项目办工作要求,结合全县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促进先心病综合防治服务公平可及。坚持防 治结合,建立完善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全过程健康服 务模式;坚持精准施策,构建与日常妇幼健康服务相结合、“互联 +妇幼健康+医疗”相融合、“查、治、管”服务链条全闭环的0—6 岁儿童先心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统筹协调动员社会参与、提高全县先心病综合防治水平。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0—6岁儿童先心病防治服务模式。先心病患儿筛查率、救治率显著提高,重症先心病 死亡率明显降低,患儿预后和生活质量大幅改善,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力争到2025年,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个 阶段的先心病综合防治模式基本健全。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先 心病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全县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全覆盖,基本实现“即筛即查”“应治尽治”。

(二)具体目标

1.2023年末新生儿(6—72小时之内)先心病双指标筛查率 ≥90%且逐年提高。初筛阳性超声心动图检查率≥90%,诊断率≥90%。

2.2023年末,1—6岁儿童先心病双指标筛查率≥95%,初筛阳性超声心动图检查率≥95%,诊断率≥90%。

3.重症先心病患儿救治率、随访率≥90%;先心病患儿系统管理率≥90%。

4.5岁以下死于先心病儿童数逐年减少。

5.全县所有助产机构和儿童保健机构能规范开展先心病双指 标筛查;全县所有县级综合医院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均能规范开展先心病影像学诊断。

6.婚育家庭及0—6岁儿童家庭先心病防治知晓率≥90%。

三、项目主要内容

(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多途径、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营造有利于  工作开展的多部门合作氛围。广泛宣传先心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 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家庭对先心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率,主动参与服务。

(二)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全覆盖

辖区各级助产机构完成出生6—72小时新生儿先心病心脏杂 音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简称双指标法)筛查;儿童 保健机构完成辖区内所有0—6岁儿童的“双指标法”筛查工作。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先心病双指标筛查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与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统筹实施。筛查阳性患儿在指定诊断机构接受超声心电图检查明确诊 断。阳性确诊患儿经定点救治机构专家审核后,分级分类定向转 诊接受治疗后,转回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接受连续系统康复等健康 服务,有条件的助产机构可结合产前系统B 超检查,将先心病筛查关口前移至孕20—24周。

(三)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

登录云南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0—6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与诊疗子系统(以下简称“先心病信息系统”,网址:https://yngwypt.yiboshi.com),对所有0—6岁儿童先心病初筛、复筛、确诊、治疗、跟踪随访等全过程信息化录入管理。

(四)开展项目质量和效果评估

建立工作质量管理评估体系,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工作督导和效果评估,提高工作质量。

、项目实施流程

本着“应筛尽筛、即筛即查、即查即治”原则,由助产机构和 儿童保健机构分别承担新生儿和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筛查阳 性患儿及时转诊至定点诊断机构(我县定点诊断机构为县医共体 总医院及县第二人民医院)完成超声心动图诊断;确诊患儿转诊 至定点治疗机构进行治疗。通过先心病信息系统实时填报上传筛 查阳性患儿筛、诊、治、随访等信息,确保筛查阳性患儿及时获 得适宜的诊断和治疗。耿马自治县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工作流程。

(一)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

1.新生儿双指标法筛查。全县所有助产机构在获得监护人知 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在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和遗传代谢 病筛查时采用双指标法对出生后6—72小时新生儿进行先心病筛 查,筛查完成后进行系统录入。对双指标筛查阳性者及时通知监 护人,于筛查阳性结果出具的3个工作日内转诊至先心病诊断机 构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双指标筛查机构同时在24小时内登录信息系统完成筛查阳性患儿相关信息填报和上传工作。

2.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含所有妇幼 保健院,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在0—6岁儿童常规体检中,对从未进行过双指标筛查的儿童至少进行一次双指标法筛查,将筛查情况在该儿童的《儿童保健手册》封面空 白处注明筛查日期和“先心病双指标法已筛查”字样,同时按要求 录入系统,避免漏筛或重复筛查;动员双指标筛查阳性儿童7个 工作日内转诊至县先心病诊断机构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同时在 筛查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信息系统完成筛查阳性患儿相关信息填报、上传工作。

(二)双指标法筛查阳性新生儿超声心动图诊断

县级先心病诊断机构对双指标法筛查阳性患儿进行超声心 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并解释诊断结果。对 诊断的患儿24小时内登录信息系统完成诊断结果的信息填报和 诊断报告上传、提交。符合转诊治疗标准的诊断阳性者转到指定治疗机构治疗。耿马自治县0—6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县医共体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各筛查机构对筛查阳性患者进行转诊。

(三)转诊治疗

治疗机构为确诊患儿治疗或转诊提出可行的指导建议。6月 龄以下患儿定点治疗机构为昆明市延安医院,6月龄以下患儿、危急重症可直接绿 色通道转诊。6月龄以上的患儿可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确诊患儿通过“先心病信息系统”的先天性心脏病转诊版块进行转诊。因目前信息系统无法获得确诊患儿转诊信息,所有0—6岁转诊患儿的信息均应于转诊3天内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县级汇总后于次月2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级项目办公室。

(四)随访、康复

筛查机构对规定时限内未做心超诊断的初筛阳性者进行登 记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督促指导接受心超诊断,跟踪随访指导确诊阳性患儿的转诊。治疗机构负责术后3个月康复随访,并按规范指导辖区儿童保健机构完成后期或需长期随访观察儿童的随访保健工作。

(五)产前胎儿系统B超检查

鼓励有条件的助产机构开展胎儿系统B 超检查,动员产检对 象开展胎儿先心病筛查。在征得产检对象知情同意后,可于孕 20—24周系统B超检查时对胎儿进行先心病筛查。为提高诊断准 确率,建议胎儿心脏超声的最佳筛查时间为孕22—26周。根据筛 查结果加强孕产妇分类跟踪随访指导。胎儿心脏超声筛查诊断可 参考国家最新版超声产前筛查指南,对符合需要医学干预措施终 止妊娠指征者,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对超声结果不能确定判断 者,转上级机构进一步确认,筛查机构要对转诊情况和结果进行

追访。

五、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级工作领  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专家技术组(具体名单见附件3),   全面负责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确定辖区先心病工作的管理、 技术指导、筛查、诊断、治疗机构,并协调财政部门为工作实施提供必要经费支持。

1.县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为组长, 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人为副组长,妇幼健康股、规划 财务股、基层卫生股、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相关领导和股 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县先心病综合防控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审定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县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执行,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定期汇报、通报和总结全县工作进展。

2.县级专家技术组。由县级超声科、心内科、儿科、儿童保 健科等专家组成。负责指导项目筛查、诊断、治疗、随访等技术 规范,培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核查,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基层义诊等工作。

(二)县妇幼保健院

县妇幼保健院为项目管理机构和质控机构,设项目管理办公  室,配合项目管理机构开展项目实施、考核、质控等工作。承担  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项目督导和培训,统筹做好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牵头组织完成辖区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诊断、转诊工作;指导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先心病儿童的追踪随访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

(三)筛查机构

全县所有提供分娩服务的助产机构均为新生儿先心病筛查 机构;所有提供0—6岁儿童健康服务的机构(含综合医院、民营 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为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机构; 有条件开展胎儿系统B超检查的助产分娩机构为孕期胎儿先心病 筛查机构。筛查机构负责做好筛查前宣传教育,在知情同意基础 上按照技术服务规范开展先心病筛查工作,向监护人出具筛查结 果报告单并做好解释,动员双指标筛查阳性儿童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先心病诊断机构进行先心病超声心动图诊断。各助产机构应制定适宜本机构操作的先心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先心病筛查工作管理,各筛查机构均应按要求做好筛查信息录入。

(四)诊断机构(县医共体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

县级诊断机构负责接诊辖区内筛查机构转诊的双指标筛查 阳性新生儿、儿童的超声心动图检查和诊断;及时转诊确诊阳性 患儿;并于24小时内将超声心动图诊断结果录入信息系统。诊断机构无法确诊的可申请省、市级专家远程指导确诊。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防治工作的意义

先心病是出生缺陷之首,严重危害儿童生命健康。各级助产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0—6岁儿童先心病生命全周期全链条精准 防治项目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工作方案要求,科学、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强组织管理,健全辖区服务网络

县卫生健康局全面负责项目组织领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先 心病项目协调推进会,总结部署项目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和监测评估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三)做好宣传引导

县卫生健康局、各级助产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  宣传0—6岁儿童先心病防治、救助政策,将0—6岁儿童先心病筛  查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提高社会、 群众对0—6岁儿童先心病防治项目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筛查的积极性。

(四)加强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项目技术指导机构要牵头做好项目筛查和诊断技术培训,指 导基层项目机构做好筛查、诊断、随访工作,确保项目工作质量和预期效果。

(五)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各项目单位应根据本方案要求,做好项目工作计划,将0—6 岁儿童先心病筛查防治工作与新筛项目、儿童保健工作统筹安排 部署,并将项目工作具体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项目办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助产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

(六)积极争取经费支持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给予有关经 费支持。可以统筹基本药物补助、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等补助资金 为乡镇级儿童服务保健机构配置必要的初筛设备。治疗、救助机 构应充分利用各类先心病救助基金,为需要手术治疗的贫困家庭

的患儿提供救助。

(七)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应用和业务协同

为保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0—6岁儿童先心病综合防控 工作,各级助产机构必须全部开通并使用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按 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做好系统管理和使用工作,对使用问题及时向县项目办反馈,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八)信息报送通报

各级筛、诊、治机构要严格按照《云南省0—6岁儿童先天性 心脏病综合防控项目手册(2022年版)》 (附件5)要求(以下 简称“省级先心综合防控项目手册”),及时录入筛查、诊断、治 疗结果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省级先心综合防控项目手册》 84页“先天性心脏病信息系统主要业务流程图”。各助产机构在实 施过程中,及时将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反馈至县项目办公室,于 每季度末向项目办报送辖区项目进展情况,每年1月2日前向县级 项目办提交项目上年度进展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将定期对工作进度开展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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