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教师 | 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任现职以来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 | 获得本科以上 学历 | 在高级教师岗位履职满 5年 | 1.系统掌握任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在本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推广先进教育理念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 一、专任教师: 1.教学课时。履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高(完)中和职中教师350学时;初级中学教师400学时;小学教师450学时;幼儿园教师200学时。 2.任职条件。从事教学工作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累计满10年。 3.文献科研。履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②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③在省(部)级期刊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学术论文3篇;④提供具有独到见解的教学研究报告或教学案例分析3篇;⑤主持完成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主持完成州、市级或参与完成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