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洪民族乡:预防食物中毒防控告知书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0:41 点击率:

为有效遏制和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告知如下。

一、严防有毒野生菌中毒随着环境、气候的变化及土壤和水质的恶化,物种的变异,使得部分出土的食用野生菌受污染,以前无毒可食用菌类将可能变成有毒菌类,往年能食用的野生菌已不能食用,所以不能心存侥幸,慎采、慎食以前吃过的野生菌。禁采、禁售、禁购、禁食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严控有毒和无法辨识的野生菌上市销售。加工食用野生菌一定要炒熟煮透,不凉拌食用、不多品种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有毒野生菌鉴别方法。二、严防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风险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宴席举办者须在办席3天前向所在村委会或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备,因丧事举办宴席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时间提前报告的,应在宴席举办当天及时报告,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村民自办宴席举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厨师及有关工作人员是相关责任人,共同对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负责。发生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主动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对举办者不按规定申报、厨师无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操办宴席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谨防乌头碱类药物中毒草乌、附子不是食品,是毒性中药材,其所含的乌头类生物碱,只要误食0.2mg即可中毒,3-5mg即可致死,民间的各种煮食方法,没有科学依据,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风险极高,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原料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一经发现,依法严厉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邀约他人煮食毒性中药材须承担法律连带责任。四、 谨慎消费散装白酒散装白酒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并索要票据;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白酒严禁相互馈赠、对外出售。严禁集体聚餐提供家庭自酿酒。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兑制散装白酒是违法犯罪行为。五、发生食物中毒如何进行急救和报告食物中毒患者常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兴奋、看东西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治疗。不能及时就医的,应立即采用催吐、催泻的方法使毒素尽快排出体外,同时拨打120,及时就诊,并保存剩余食物及呕吐物,供医疗救治参考。并向当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查处理。若发现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芒洪民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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