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经营单位、师生家长及广大群众: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芒洪民族乡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期经过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商店、超市、餐馆等场所不同程度存在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遇到未成年人购买烟酒产品时未尽到相应的提醒义务,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问题。
全乡各涉及烟酒经营主体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包括电子烟)。从事烟酒经营的商户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牌;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严禁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网吧、KTV等娱乐场所。
未成年人要自觉远离烟酒,不吸烟、不饮酒,勤俭节约,不乱花钱,不铺张浪费,坚持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广大村民朋友要从自身做起,不让孩子代买香烟、酒水,不在未成年人集中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帮助和带动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食品经营者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积极宣传未成年人饮酒的危害性,引导未成年人远离酒品,不饮酒,主动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绿色的生活环境。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食品经营者,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市场主体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主体责任,芒洪民族乡人民政府将与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监督举报电话:12315
芒洪拉祜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