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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0.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2.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稳增长的各项措施,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乡经济总收入39658.30万元,同比2022年全乡经济总收入增长10%。202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9403元,同比202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固定资产投入持续增长,金融服务全乡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面貌不断改变。坚持把守住不发生返贫底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完善落实防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加大重点人群保障力度,不断巩固脱贫成效。一是以“一平台三机制”为抓手,持续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通过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合作机制、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低收入人口帮扶、产业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培训就业全覆盖。把好监测关、纳入关、帮扶关、退出关,确保监测对象消除一户、规范退出一户,完成5个村12名驻村工作队员轮换,完成全乡816户3291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二是持续抓好脱贫人口培训、就业及后续帮扶。加大培训力度,扎实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23年开展技术培训6期860人次。鼓励外出务工,全乡劳动力转移就业8981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717人(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880人),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186人,同时申报跨省务工一次性生活补助15人,交通补助797人。大力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创建满足本地群众转移就业需求、具有产业特色的就业帮扶车间,全乡共有帮扶车间5个。吸纳本地脱贫劳动力61人。积极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全乡共有脱贫户公益性岗位203个。其中:护林员71人、信息员11人、保洁员113人、公路养护员7人、水利管理员1人,让脱贫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扶贫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对有贷款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2023共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1户255万元。三是抓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围绕“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目标,紧扣“345”工作法,在泽安新村统筹推进规划建设、功能配套、服务保障等工作,按照“急民需、解民忧”的要求,对泽安新村38户安居房进行风貌、功能提升改造,解决搬迁群众因人口增加的住房需求。用活产业发展政策,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为搬迁群众提供持续增收保障,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479元,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现代化小康生活,易地扶贫搬迁有偿贷款资金累计回收1170笔共计1553.64万元,占应收资金1937万元的71.74%,全县排名第一。四是千方百计壮大集体经济。通过支部领办、产业引领、村企合作、抱团取暖、招商合作的方式,让输血变造血、服务变分红、资源变资金,实现产业发展、企业增产、村集体增收、群众致富的多方共赢良好局面,2023年,全乡7个村(社区)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
3、做大产业支撑,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坚持以产兴乡、以产富农,围绕“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特色产业”的工作思路,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群众致富增收渠道不断扩展。一是严格扛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粮食稳产储备忧患意识,切实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完成3902.69亩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实际就地恢复耕地1655.08亩,整改完成率96.77%;完成回东、莫陆土地提质改造,新增水田面积1300亩。通过品种改良、技术引进等措施,完成玉米、水稻等粮食播种27435亩、粮食总产量0.84万吨,全乡粮食产量稳步提升、逐年向好。二是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充分发挥乡村党组织统筹资源优势,按照“党支部+企业+合作社+电商+加工厂+农户”的发展模式,瞄准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中药材、金丝凤梨、水稻、蚕桑、烤烟等产业发展。全乡种植石斛、重楼等中药材1977亩,打造形成种植示范基地、订单式销售市场和初加工为一体的就业帮扶车间,带动195户农户户均增收4万余元;种植水稻5560余亩,打造1个优质稻米种植示范基地,形成班卖贡米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条,带动农户人均增收2400元以上;种植“金丝凤梨”4500余亩,打造“菠萝之乡”特色名片,带动280余户农户增收;完成烤烟种植2300亩,产量5360担,不断探索早烟种植、烟后轮作模式,打造水平村千亩烤烟村,实现烟后青储玉米种植良性循环。三是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特色产业品牌,完成农业、工业、建筑、批零住餐、服务业等企业净增41户。种养殖、加工、建筑、批零住餐、服务业个体完成“个转企”33户,形成特色产业小经济圈,以壮大优势企业、发展龙头企业为突破口,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培植市场主体带动农户增收,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乡现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2家,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7个,有茶叶初制所等各类小作坊33家,助推小个体对接大市场,全乡经济发展活力不断释放。四是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开发。全力围绕发展“周末经济”为主的乡村旅游品牌建设,2023年我们打造泽安新村、回东自然村,全面巩固了芒俄自然村、者卖自然村,通过举办景颇目瑙纵歌节、傣族泼水节、佤族青苗节等节日节庆活动,吸引游客4.8万人,实现旅游收入500万元,带动农特产品销售产值达400余万元。
4、加快项目实施,发展瓶颈逐步破解。坚持强化党建引领,把项目建设作为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项目活乡”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一是不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投资121万元完成芒抗社区安顺组道路提升,投资112万元完成回东湾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万元完成泽安新村石斛便民加工坊提升,投资85万元建成芒佑、者卖烤房,投资80万元建成崩弄村广用组养殖小区,投资51.4万元完成水平村专业组、帕地道路硬化和路灯安装,投资15万元完成芒底村帮美组、芒佑组路灯安装,投资17万元完成班卖村中寨组道路及广场硬化,投资40万元在贺派村贺东组、小贺派组、芒那组和芒抗社区芒弄组建设公厕4座。完成泽安新村门前沟渠修缮、美食部落提质改造。完成自然村应急广播安装,乡政府专职消防队二级站、乡综治中心、乡应急指挥中心规范化、实体化改造等项目有序推进。全力对接交通部门推动帕地、回帕、芒嘎弄、翁勐、挡帕等村组道路建设,全力对接水务部门启动“三年行动”饮水项目建设,其中:芒抗社区芒岗新寨、芒翁、景颇、芒伞管网改造已基本完工,芒底村芒佑水厂、安顺水池正在施工。全力推进芒抗社区安顺组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建设。二是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紧扣“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目标,按照“做优功能,做美形象”的总体要求,完善洗手台修建管护,规范沿街商铺经营和交通秩序,整治私搭乱建、占道经营16户。全力推动“厕所革命”,完成年度户厕改造任务20座、公厕建设任务4座,完成率100%,全乡无害化户厕3857户,占比达93.9%。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整治卫生死角,建成“花溪园”口袋公园。用好用活沪滇“携手兴乡村”帮扶支持政策,投入10万元完成人居环境提升。三是不断做优美丽乡村建设。以打造特色旅游小镇为抓手,编制《贺派乡绿美乡村三年行动计划》《贺派乡绿美乡村十年规划》。开展绿美培训13轮26195人次,通过整合挂钩单位、辖区企业、乡贤义士、村集体等多方力量,发动党员群众共5000余人次参与绿美建设,在村组道路、活动广场种植木春菊38.82万株、三角梅0.213万株、其他绿化花卉6.5万株。建成绿美庭院123个(其中小菜园63个,小果园32个,小花园28个),成功创建“省级绿美乡镇”,泽安新村被列为“省级绿美村庄”,芒抗社区通过“省级美丽村庄”复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 、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 、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 、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财政所
2.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
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水务服务中心
5.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7.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
我部门所属7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3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58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30227590.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57555.09元,占总收入的95.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70035.76元,占总收入的4.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2482.87元,下降1.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71440.05元,增长36.2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8183922.92元,下降85.66%。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天然林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故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34029750.23元。其中:基本支出13758669.97元,占总支出的40.43%;项目支出20271080.26元,占总支出的59.5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10854.38元,增长13.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0796.23元,下降2.97%;项目支出增加4431650.61元,增长27.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增加以工代赈项目支出,故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58669.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27493.00元,占基本支出的93.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1176.97元,占基本支出的6.04%。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减少420796.23元,下降2.9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476530.08元,下降3.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55733.85元,增长7.19%。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1277.67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71080.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4431650.61元,增长27.9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耿财乡〔2023〕21号贺派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经费5950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卫生乡镇工作。
2.耿财预发〔2023〕1号烤烟生产政策奖励资金247000.00元,主要用于烤烟生产相关工作。
3.耿财乡〔2023〕12号泽安移民安置点亮化工程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泽安新村亮化工程建设工作。
4.耿财农〔2023〕120号贺派乡2020年部分涉农项目资金576700.00元,主要用于涉农产业发展工作。
5.耿财乡〔2023〕6号抗旱保供水项目资金120000.00元,主要用于抗旱保供水相关工作。
6.耿财乡〔2023〕58号贺派乡2022年烤烟奖励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烤烟产业相关事项。
7.耿财农〔2023〕26号贺派乡芒抗社区安顺组道路提升建设项目资金1210000.00元,主要用于芒抗社区道路提升工程建设。
8.耿财农〔2023〕47号贺派乡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工作。
9.耿财行〔2023〕86号贺派乡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为民服务相关事项。
10.耿财乡〔2023〕14号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前期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工作。
11.耿财建〔2023〕13号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3700000.00元,主要用于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12.耿财预发〔2023〕1号贺派乡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49000.00元,主要用于贺派乡财政所功能提升。
13.耿财乡〔2023〕63号变更调查举证工作经费24000.00元,主要用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14.耿财预拨〔2023〕1号2023年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经费719733.00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15.耿财农〔2023〕27号贺派乡贺派村回东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120000.00元,主要用于贺派乡回东湾基础建设。
16.耿财预发〔2023〕1号创建卫生乡镇经费3300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卫生乡镇。
17.耿财行〔2023〕154号贺派乡村干部岗位补贴经费70975.00元,主要用于发放村干部补贴。
18.耿财农〔2023〕26号贺派乡崩弄村广用组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0元,主要用于贺派乡崩弄村养殖小区建设。
19.耿财乡〔2023〕32号贺派乡水平村者卖组美丽乡村拆墙透绿绿化工程资金410000.00元,主要用于水平村绿化工程。
20.耿财社〔2023〕93号2021年7至11月疫情联防联控卡点经费2176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账款。
21.耿财乡〔2023〕24号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2800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工作。
22.耿财农〔2023〕94号贺派乡落阳村泽安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泽安新村基础设施建设。
23.耿财社〔2023〕156号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项目资金9017.12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补助。
24.贺政发〔2023〕1号农村环境保护3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25.耿财农〔2023〕137号贺派乡水平村者卖组饮水工程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饮水工程。
26.耿财农〔2023〕206号贺派乡2023年第二批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补助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灾。
27.耿财预拨〔2023〕1号2020年部分涉农项目资金930000.00元,主要用于涉农产业发展工作。
28.耿财乡〔2023〕19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拆除工作经费95600.00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
29.耿财乡〔2023〕14号贺派乡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前期经费99960.00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
30.耿财农〔2023〕67号2020年部分涉农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涉农产业发展工作。
31.耿财预发〔2023〕1号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专项资金370000.00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32.耿财社〔2023〕80号贺派乡疫情防控回珠桥卡点伙食补助经费360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伙食补助。
33.耿财行〔2023〕154号贺派乡村民小组工作经费9400.00元,主要用于贺派乡村民小组工作。
34.耿财农〔2023〕113号贺派乡烤房建设项目经费800000.00元,主要用于贺派乡烤房建设。
35.耿财预发〔2023〕1号产业发展项目基金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工作。
36.耿财农〔2023〕215号水平村美丽乡村奖补项目3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水平美丽乡村。
37.耿财资〔2023〕5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15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38.贺政发〔2023〕1号增减挂钩项目经费2750115.14元,主要用于增减挂钩项目相关工作。
40.贺政发〔2023〕1号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第一批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款48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征地安置补偿。
41.贺政发〔2023〕1号环卫工人2023年春节慰问金12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春节慰问金。
42.贺政发〔2023〕1号疫情防控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3.贺政发〔2023〕1号2022年中央及省级衔接资金130000.00元,主要用于衔接资金项目开展。
44、2021年农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补助资金2219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1年农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48735.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2%。与上年相比增加6227213.05元,增长28.5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增加以工代赈项目支出,故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9662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2%。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同期减少2443832.45元,同比下降27.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14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发放村级道路交通管理员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1440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946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同期减少117617.04元,同比下降21.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362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类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社会保险等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同期增加800462.21元,同比增长3.33%;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后缴费金额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688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缴费;比上年同期减少567732.98元,同比下降41.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疫情防控卡点值班用房建设及相关附属建设工程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247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类项目支出,例如: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创文创卫工作等;比上年同期增加1962086.00元,同比增长257.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创建卫生乡镇项目资金、提升人居环境专项资金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67811.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类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同期减少946021.19元,同比下降58.6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12.农林水(类)支出13579768.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类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同期增加8603109.90元,同比增长172.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建设较上年增多。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比上年同期增加240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32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同期增加8436.00元,同比增长1.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金额有浮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8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理;比上年同期减少389661.40元,同比下降83.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冬春救助支出较上年减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550.00元,决算为9004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360.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71%,完成年初预算的98.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550.00元,决算为5068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29%,完成年初预算的65.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6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550.00元,支出决算为9004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360.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550.00元,决算为506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953.28元,下降1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39.28元,下降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14.00元,下降24.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有关单位到贺派乡开展调研、人口普查业务指导,人居环境提升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0886.48元,其中:行政单位660886.48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37115.80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1565447.77元,其中,流动资产19512018.57元,固定资产2000615.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2813.8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77582.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6638.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59.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360.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9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99.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省财政厅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规范,总体效果较好。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存在问题:部门整体联动不足。指标设定涉及内容广泛,需要单位整体联动、各部门参与,但目前存在机制不够完善、财务人员力量薄弱,绩效评价主要由财务人员完成。
整改情况: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健全管理机构。财政所作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价全面工作,各主要业务部门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财政所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责任到人。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一是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充分认识到绩效评价的在项目实施过程的引领作用,并在内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了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从而达到强化支出责任,达到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目的,为部门下一步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和总结。 二是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提高预算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根据财政的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自评报告,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8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新增水平村美丽乡村奖补项目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收支。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8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新增水平村美丽乡村奖补项目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收支。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5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5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5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