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急救助
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按台风灾害人均一次性90元。
过渡性生活救助
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救灾应急响应的按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补助,国家启动一级或二级救灾应急响应按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补助。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住房,对一般受灾地区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1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1000元,对高寒寒冷地区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1.4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