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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开展救援、救灾、救助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四)负责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捐赠的款物,按照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处分其接受的捐赠款物,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
(五)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六)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人民政府委托事宜;协助县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七)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领红十字事业取得新进展。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筑牢“忠诚”根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引领,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组会议、执委会议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及对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党性锤炼和忠诚历练,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忠诚成为干部职工最鲜明的政治品格。2023年开展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执委会学习19场次,学习石林同志和鲍卫忠同志先进典型3场次,党支部“三会一课”12场次,专题党课4场次,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场次,读书会4场次,撰写心得体会17篇。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守牢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筑牢“防火墙”。深化“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及“三个心向党”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推动全县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2023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场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等活动6场次。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清廉红会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耿马行动”,认真落实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财政资金“清源行动”等十大行动,加大捐赠物资的监督管理和红透指数建设,深化“清廉红会”建设,坚决守住红十字会的“生命线”。2023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2次,廉政警示教育会议6场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常规约谈5场次11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1场次,配合县财政局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1场次,“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排查1场次。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完成县委十四届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反馈问题整改。
2.以拓展人道救助为重点,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一是组织开展2023年“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困难家庭762户2437人,慰问款物13.27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帮扶。持续做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大病救助项目,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救助白血病患者5名,发放救助金15万元;积极争取省红十字会假肢安装项目支持,完成假肢安装20人;对重病患者及麻风病患者开展医疗救助31人,救助款物1.57万元;联合县人民医院对挂钩村(邱山村)开展适龄儿童先心病筛查240人,投入资金1.33万元。三是积极开展助学帮扶。救助困难学生348人17.13万元;争取省级红十字会爱心款物支持,对大兴乡龚家寨小学开展“六一小小心愿”送爱心活动,受益学生38人0.2万元;四是加强资源链接,助推乡村振兴。2023年筹资募捐资金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123.16万元,物资价值2.3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事业发展、绿美村庄建设和困难群众救助。
3.以加强应急救援为依托,融入健康耿马建设展现新作为。一是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主动融入全县应急救援工作大局,完善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救援处置预案。积极参与全县防灾减灾综合应急演练及乡镇、学校、企业开展应对地震、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6场次。二是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对物资储备仓库进行防潮处理,盘点清查储备物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提升备灾救灾能力。接收市红十字会调拨应急物资棉被100床、帐篷20顶、急救包20个、充电宝4个、人道救助资金1.5万元。三是扎实推进应急救护培训。持续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学校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加强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培训。2023年完成应急救护普及培训41期10409人次,取证培训21期463人。四是加强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2023年4名干部职工和4名红十字志愿者参加了云南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班培训并取得了师资证,应急救护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4.以“守护人的生命健康”为主线,“三献”工作迈上新台阶。聚焦造血干细胞捐献“空白区”和人体器官捐献“难接受”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着力推动全县“三献”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及志愿服务活动,在“学雷锋活动月”“世界献血者日”等节点积极配合临沧市中心血站完成无偿献血1034人344900毫升。二是成功举办耿马首次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采样志愿服务活动,采集造血干细胞捐献血样入库65份,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队伍增添了一批新生力量。三是积极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结合应急救护培训及各类宣传活动,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30余场次,完成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112人,实现遗体捐献1例。
5.以增强人道资源动员为载体,依法募捐筹资工作获得新突破。一是在大尔多、天天超市等设置4个捐款箱,拓展爱心救助平台。二是积极开展募捐筹资活动,接收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款物价值236.39万元。其中:“5·8人道公益日”暨“博爱耿马·助学兴教”“醉美临沧·甜美耿马”网络筹款活动,募捐资金31.17万元,创历史新高,进入全省筹款超20万元县级红十字会梯队,荣获全市县(区)优秀筹款单位第二名;“95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网络筹款活动,募捐资金14.54万元,取得全市县(区)筹款单位参与人次排名第一、筹款金额排名第三的好成绩。三是加强捐赠款物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加大对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力度,主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向理事会和监事会公开结果,主动接受监督;强化红十字会“透明”指数建设,管好用好单位门户网站,积极公开捐赠款物收支情况。2023年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开公示接受捐赠款物收支情况4次,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接受捐赠款物和项目执行情况31条,监督检查物资管理情况3次,公益项目执行情况3次,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2022年度财务审计1次。
6.以积极争取多方支持为举措,博爱项目建设落地见效再创新佳绩。一是积极争取中国红十字会项目支持,协助临沧艾维眼科医院对耿马培承学校、勐撒镇中心完小1518名学生进行眼健康检查,为384名近视学生免费配送眼镜,受益学生1518人11.16万元。二是在市红十字会的关心支持下,完成对7个边境村、27个联防所发放边境防疫志愿服务项目急救箱34个价值1.88万元。三是组织发动爱心人士积极参与2023年“5·8人道公益日”一块走活动,取得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排名第14名的好成绩,获得援建勐简乡大寨完小“博爱急救站”项目1个;积极向省红十字会争取到耿马镇芒蚌社区基层红十字“博爱急救站”项目1个,急救站建成后将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7.以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社会治理中凸显红会组织新作为。一是2023年5月顺利召开了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选优配强了全县红十字会干部队伍。二是围绕党建带群建,在全县边疆党建长廊建设中融入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新建基层组织2个,省红十字会冠名“耿马自治县孟定镇红十字中心卫生院”1个,发展团体会员单位8个、个人会员306人,有红十字志愿服务队2支,志愿者122人。三是围绕“3·5学雷锋纪念日”“5·8世界红十字日”“6·14献血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0余场次,志愿服务时长达2568小时,推荐上报个人蒲公英徽章4人。志愿服务在助医、助学、助困、助绿美耿马建设、助健康县城建设和边境维稳工作中展示风采、发挥作用。四是根据省、市红十字会的部署要求,草拟研究上报了《耿马自治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细化了措施、明确责任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加挂赈济救护股)和组织宣传监事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798588.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1676.53元,占总收入的96.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912.42元,占总收入的3.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22585.51元,下降28.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3763.19元,增长71.1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其他收入减少1446348.70元,下降96.21%。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021年疫情防控援缅项目资金660000元和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经费59580.66元,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较大;二是根据相关要求2023年捐赠账户进行了独立核算,未纳入财政预决算范围,故本年其他收入减少较多,总体收入减少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750646.61元。其中:基本支出953742.87元,占总支出的54.48%;项目支出796903.74元,占总支出的45.5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266.08元,增长3.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4993.37元,增长44.78%;项目支出减少232727.29元,下降22.6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较多;二是2023年捐赠账户进行了独立核算,未纳入财政预决算范围,故项目支出减少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3742.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862296.44元,占基本支出的90.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446.43元,占基本支出的9.59%。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增加294993.37元,增长44.78%。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2459.2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6903.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2727.29元,同比下降22.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化解2021年疫情防控援缅项目资金660000元,用于化解2021年援助缅甸清水河镇区新冠感染疫情隔离防护点建设。
2.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会议经费59580.66元,用于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会议资料费、会场租赁费及会议食宿费等支出。
3.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39653元,用于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资料印制、差旅费等支出。
4.工作经费28700元,用于冲回县委巡察反馈超范围支出会费资金。
5.会员费4240.48元,用于配备孟定清水河口岸、孟定边合区政务服务大厅、耿马政务服务大厅和耿马勐湘湿地公园博爱救护站急救箱急救物资。
6.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采样活动经费4729.6元,用于开展耿马自治县首次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采样入库暨无偿献血宣传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1676.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9%。与上年相比增加723763.19元,增长71.10%。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化解2021年疫情防控援缅项目资金660000元和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经费59580.66元,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205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缴纳等人员经费支出752670.02元,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公车补贴、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91446.43元,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39653元,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会议经费59580.66元,工作经费287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0859.73元,同比增长49.27%,主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及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项目经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2558.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4%。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42558.42元,援助境外疫情防控工作项目支出66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6655.46元,同比增长115.57%,原因是援助境外疫情防控工作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0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6248元,同比增长64.3%,原因是缴交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00.00元,决算为20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7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00.00元,支出决算为20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响应过政府“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厉行节约,节源开支,严控“三公”预算管理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0.00元,增长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00元,增长7.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单位调研的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三救三献”宣传活动、应急救护培训“五进”工作及边境维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446.43元,其中,行政单位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91446.43元,比上年增加44399.71元,增长94.3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公车补贴、日常办公费用及工会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公务员公车补贴、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484982.64元,其中,流动资产417847.43元,固定资产67135.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6281.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592.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7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对照单位年度部门绩效目标、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结合年度财政资金收支情况逐一开展自评工作。通过日常掌握情况、查阅痕迹档案资料、实地走访了解等方式,采取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评价方法对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进行整体评价分析。
通过自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3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重点工作任务相对应,与2023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得到有效执行,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自评等级“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