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资助。
云南省各级政府共同设立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用于资助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对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资助时间从2011年秋季开始,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就读学校申请)
二、农村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对在农村幼儿园和附设学前班(不含城区幼儿园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附设学前班在班幼儿)就读的幼儿,每生每天给予3.5元营养餐补助,全年按200天计算,每年每生补助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