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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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0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4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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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耿马县农业农村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定全县畜禽品种改良规划、技术方案、技术路线,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负畜禽品种改良、饲草饲料技术推广。

2.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应急预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病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检测、预防、预报及疫情报告工作。

3.依法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工作。

4.负责渔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县农业农村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站所级。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组、动物卫生监督组、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工作

积极编撰完善“耿马自治县2024年肉牛优势产业集群项目变更方案”、“耿马自治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扶持,申报各类畜牧养殖项目。

2.全力推进畜种改良工作

(1)生猪品种改良工作。全县生猪人工授精点15个,2024年预计完成生猪改良2.63万窝,占任务数5万窝的52.6%。其中:人工授精2.11万窝,生猪人工授精率80.23%,能繁母猪年均产仔2窝、生猪良种覆盖率94.01%。

(2)肉牛品种冻精改良工作。全县肉牛冻精主要品种有:西门塔尔、云岭牛、安格斯、婆罗门、短角、利木赞、摩拉水牛7个品种。共设立肉牛冻精改良点10个,2024年预计肉牛冻精改良7012头,占任务数7000头的100.17%,预计新增冻改犊牛2478头。

(3)认真做好种畜禽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

3.政策性保险工作

做好耿马县2024年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工作业务培训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人保财险公司、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三部门联动加强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政策宣传。努力完成2024年度市级下达我县能繁母猪参保任务数、育肥猪参保任务数。

4.推广优质饲草种植增加饲草量

一是推广人工饲草种植,增加可食饲草面积,保留多年生牧草1.9716万亩,完成任务数2.6万亩的75.83%;推广种植全株玉米6.06万亩,完成任务数2.8万亩的216.43%;二是加强蔗稍等作物秸秆和全株青贮玉米的青贮氨化饲料制作应用推广,推广制作青贮料30.4187万吨,完成任务数30万吨的101.4%。

5.提升人居环境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调查工作,调查的5家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粪污的利用率达到98.31%以上;19家规模以下养殖户平均粪污资源化为89.95%(大牲畜平均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1.25%,生猪养殖户平均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0.3%),干清粪工艺18户、水冲粪工艺1户,100%养殖户都开展养殖圈舍的消毒工作;14户大牲畜养殖户有10户肉牛养殖户硬化粪污堆放场,5户生猪调查户中3户只有简易的污水收集池。

6.做好2024年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

7.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

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筛选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上报达到创建要求的肉牛规模养殖场耿马鸿富欣牧业有限公司1个。

8.蜜蜂产业发展工作

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我县蜂蜜产业发展相关报表、调研等工作,积极推动全县蜜蜂产业发展。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参加市级在沧源县养蜂技术培训,在我县指导开展蜜蜂产业培训(指导)。

9.全面完成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做好2024年春、秋两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10.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

为使我县2024年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进行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对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与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

11.全力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防联控的原则,落实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疫情排查,深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生猪屠宰场排查。二是强化消毒灭源工作,加强对交易市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和养殖场等重点区域,充分利用打药机等设备,对养殖圈舍、环境卫生、无害化处理地点等进行全面消毒。

12.积极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对口蹄疫(W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布鲁氏杆菌病等二十种疫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13.做好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14.认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

认真对监测9个乡(镇)、72个村委会(行政村)动物疫免疫效果监测、疫情监测、采样送检等工作。

15.畜间人兽共患防控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一是结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耿马自治县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二是深入耿马鸿富欣牧业、耿马鹏铭牧业有限公司等规模养殖场走访调查,宣传畜间人兽共患相关防控知识,指导企业做好人兽共患病的自我监测;三是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人兽共患病防控知识培训,举办培训3期、241人参训,宣传2次、发放资料126份;三是开展县级布鲁氏菌病畜间感染和流行情况调查,采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对600份动物血清检测,结果全部阴性;四是配合省、市级开展布鲁氏菌病畜间感染和流行情况调查,市级送检180份动物血清,省级送检60份牛血清。

16.积极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

我县目前成立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4个,分别为贺派乡的“耿马县雄辉动物防疫农民专业合作社”,孟定镇的“耿马县红傣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牧卫动物防疫(耿马)专业合作社”和耿马镇的“耿马健牧动物防疫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均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目前主要开展工作有:肉牛冻精改良,动物检疫协检,兽药、饲料经营工作,集中免疫“整村推进”工作。

17.抓好万头牛场动物卫生监管

抓好耿马鸿富欣牧业有限公司、耿马鹏铭牧业有限公司的调运检疫监管,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要求企业肉牛发生死亡情况及时在“牧运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进行申报处理。开展监管35次,出动人员71人次、车辆28辆次,2023年1-10月省外调运160头,省内调运180头,市内调运饲养2724头,县内互调4917头,产犊牛1611头,死亡4128头,存栏17076头。

18.做好畜禽产地检疫监管

为提高检疫工作效能,结合我县实际分批下放出具省内(动物B证)权限,目前共下放5个乡镇、1个农场,其余乡镇、农场出具(动物B证)限本县内流通。

19.做好生猪屠宰场检疫监管

在官方兽医的监督指导下,保障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全县4个生猪屠宰场的屠宰检疫严格按照“头头采、5头混样、全覆盖”、经自检非洲猪瘟病毒核酸为阴性、持有《动物检疫证明》、佩戴免疫耳标的要求执行。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检,对检出不合格肉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

20.抓好畜禽调运备案监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1号》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要求,严格对2024年畜禽运输车辆通过审核电子备案、运输主体登记、贩运主体登记。

21.抓好养殖投入品监管

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的通知》文件通知,在开展减抗评价的基础上,去年首批推荐5户规模养殖场(户)中,推荐3户省级达标养殖场名单,继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并推荐第二批养殖场名单5户,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县产出每吨动物产品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量保持下降趋势,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22.积极推进动物卫生监督点规范化建设

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点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临农牧(2021)23号)、《临沧市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动物卫生监督站点规范化建设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动监(2022)14号等文件要求,以动物检疫申报点、屠宰检疫工作室等为重点,按照工作规范化、形象标准化、手段信息化、条件现代化、管理痕迹化“五化”要求,我县共完成3个检疫申报点建设工作,分别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驻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城动物检疫申报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动物检疫申报点。

23.做好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宗旨在保护南汀河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提高保护区鱼类种群数量,推进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

24.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技术、疫病防疫、检疫监管、安全生产等培训、指导

针对当前养殖发展趋势和养殖户需要,引导养殖户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发展方向、投资规模,为养殖户把好关,避免不必要的投资,减少损失。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49519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01499.8元,政府性基金74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12653700元。

因本单位是本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495199.8元,其中:本年收入4841499.8元,上年结转收入126537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0149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4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因本单位是本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495199.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495199.8元,其中:基本支出4101499.8元,因本单位是本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项目支出12653700元,因本单位是本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0000元,因本单位是本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52602.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4346.24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1.16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126178.64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382.33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大病保险缴费。

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3001668.9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7.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11437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病虫害控制费用及相关费用。

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785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及相关费用。

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渔业发展3210000.00元,主要用于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相关费用。

10.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4500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及相关费用。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3259.6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12.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7400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8539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853932.00元)。

2.津贴补贴3847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4750.00元)。

3.公务交通补贴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

4.奖金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

5.绩效工资10868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852.00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4346.24元(其中:基本支出284346.24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6178.64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78.64元)。

8.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9974.00元(其中:基本支出59974.00元)。

9.住房公积金213259.68元(其中:基本支出213259.68元)。

10.工会经费35543.28元(其中:基本支出35543.28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

12.办公费1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0.00元)。

13.邮电费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元)。

14.差旅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

15.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

16.水费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

17.电费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元)。

18.退休费452602.80元(其中:基本支出452602.80元)。

19.生活补助568061.16元(其中:基本支出568061.16元)。

20.费用补贴135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350000.00元)。

21.基础设施建设921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9210000.00元)。

22.委托业务费169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690000.00元)。

22.专用材料费94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940000.00元)。

23.专用设备购置637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63700.00元)。

24.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4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4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元,因本单位是本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元,因本单位是本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0次,共计接待9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因本单位是本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因本单位是本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因本单位是本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数据。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项目1个涉及74万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年度目标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11万元,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资金63万元。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动物及其产品监管,购置强制免疫疫苗等动物防疫物资,确保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免疫应免密度达常年保持在8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保证全年辖区内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纯事业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耿马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因资产在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未下划到站所,所有资产统一由农业农村局统一上报。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无部门政府采购。

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无政府购买。

3.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

4.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

5.新增资产配置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无新增资产。

6.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

7.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未规划中期预算。


耿马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1 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耿农请﹝2023﹞15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保证全年辖区内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完成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应免密度达常年保持在80%以上,动物及其产品得到有效监管。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动物及其产品监管,购置强制免疫疫苗等动物防疫物资。

六、资金安排情况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11万元,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资金63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实施完成,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属于一次性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春季强制免疫疫苗、动物疫病监测试剂、动物疫病防控消毒药品购置以及动物疫苗冷库安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024年春季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应免密度达常年保持在80%以上,动物及其产品得到有效监管。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700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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